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
主章(章体)、附章、略章、绶带以及附件组成的纪念章
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分为执行作战任务纪念章和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两种,纪念章附章和章体背面分别刻印每次执行作战任务或执行重大任务的具体名称。均由由主章(章体)、附章、略章、绶带以及附件组成。
释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是用以褒奖执行中央军委赋予的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纪念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五条设计制作的,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之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作战任务纪念章是用以褒奖执行作战任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纪念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五条设计制作的,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之一。
设计者
夏鑫(时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设计室主任)
获得资格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二条规定:“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照本条令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颁发给执行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该纪念章的具体名称和颁发范围,由总政治部拟定并报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颁发范围
该章的具体名称和颁发范围,由总政治部拟定并报军委批准。具体颁发对象根据执行任务情况确定。
批准权限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六条规定:“纪念章的颁发,由各总部、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审批并组织实施。”
设计说明
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
纪念章章体
和平使命纪念章章体为五角形,通体呈金色,周边图案是钝角五角形和宝剑剑身,中央图案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长城祥云。 军徽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长城象征强大的国防力量。章体背面刻印每次执行重大任务的具体名称。
规格设计
章体直径为45毫米
纪念章附章
周边为金色,刻有勋章名称部分的底色为红色,字体为金色汉字,凸起,黑体字,文字内容是每次执行重大任务的具体名称。
纪念章略章
勋章的略章是长方形,为金黄色,上有红色祥云和长城图案。
执行作战任务纪念章
纪念章章体
和平使命纪念章章体为五角形,通体呈金色,周边图案是椭圆轨迹和宝剑剑身,中央图案是盾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长城和在长城背后军徽下方相交叉的两把宝剑,并且剑尖和剑尾抵达章体边缘。 军徽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盾牌和双剑表明人民解放军保卫祖国和人民的神圣职责,长城象征强大的国防力量。章体背面刻印每次执行作战任务的具体名称
规格设计
章体直径为45毫米
纪念章附章
周边为金色,刻有勋章名称部分的底色为红色,字体为金色汉字,凸起,黑体字,文字内容是每次执行作战任务的具体名称。
纪念章略章
勋章的略章是长方形,为金黄色,上有红色剑身和长城图案。
附件
每枚证章均配有木盒(纪念章章盒)和说明卡片、绶带,勋章、奖章、纪念章证书分开设计,用防伪纸张制作,力求精美配套,凸显无上的荣誉。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新闻网.2010-06-08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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