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项目金额是指增值税扣除项目的
货币金额。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是扣除项目的实际采购成本和委托加工扣除项目所实际支付的加工费金额。但生产钢坯、钢材的企业暂例外。例如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的需要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予以扣除。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
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