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约克郡一王党地主家庭。1665年进入议会下院,1668年任海军联合司库。1673年任英格兰财政大臣,因稳定财政得查理二世赏识,成为其首席大臣,1674年被封为丹比伯爵。竭力加强王权,限制议会权力,使用贿赂和恩宠手段在议会内建立宫廷党(后成为托利党)。坚决维护英国国教会,对法国持敌对态度,1677年促成查理二世侄女玛丽与信仰新教的反法的荷兰执政、奥伦治亲王威廉的婚姻。但与路易十四秘密谈判,取得法王给查理二世的补助金,英国在
法荷战争中保持中立。后此事被公开,因此被议会弹劾并囚入伦敦塔(1679年)。1684年获释后成为詹姆士二世的反对派。1688年与六名辉格党议员一起提出邀请奥伦治亲王威廉进军英格兰,夺取政权。次年支持威廉和玛丽共任英王,任枢密院院长,并被封为卡马森侯爵,1690年起为威廉三世的首席大臣。1694年被封为利兹公爵(Duke of Leeds)。次年因接受东印度公司贿赂被弹劾,尽管未追究罪责,却已无法恢复政治上的影响。1699年被革除所有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