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中国手工业劳动者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
集体经济组织。它是手工业合作社的一种高级形式。社员入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手工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由社会大会选出社长和理事长,领导组织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理事长和社长对集体负责。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属于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手工业合作化的高级形式,有条件改进操作方法和生产工具,这就明显地提高了产品数量和质量,缩短了劳动时间,节省了原材料,降低了成本,而且能做到有计划地生产,克服了生产盲目性,由于积累增加也扩大了再生产能力,社员的收入也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