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水务局
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房山区水务局是房山区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所颁布的“水法及管理条例”,对本区水资源、水域、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保护与管理,包括防汛抗旱、给排水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科研开发推广,农田水利建设等项工作。
建局公告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郊区县组建水务局有关事宜的通知》(京编办发[2004]69号)和《关于组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的批复》(京编办行[2005]49号),撤销北京市房山区水资源局,组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简称区水务局)。区水务局是负责本区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区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六)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七)承当北京市房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八)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承担本区水务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负责本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执行水价管理。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沿革
⑴1949年~1958年:①河北省房山县政府水利工作由县政府建设科负责,1954年5月,建设科改为水利科,正式形成水利专业管理机构。②河北省良乡县政府水利工作由县政府农业科负责,1954年4月,县政府增设水利科,负责全县水利管理工作。
⑵1958年~1960年:1958年4月,房山、良乡两县合并划归北京市管辖,更名为周口店区,区人民委员会设农林水利局,局内设水利科。
⑶1960年~1986年:1960年 2月,周口店区更名为房山县。周口店区农林水利局改为县农林水利局,局内设水利科,1973年3月成立房山县水利局。
⑷1986年~2001年:1986年11月,房山县、燕山区合并为房山区,县水利局于1987年8月改称区水利局。
⑸2002年至2004改称房山区水资源局。
⑹2004~今改为房山区水务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宣传、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档案、保密、信访、人事、老干部、接待联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二)水资源管理科
负责本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研究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和建议;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监督水源防护工作;负责协调流域水资源保护;负责全区水文工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承办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综合计划与工程建设管理科
研究提出本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型堤防、水库、闸坝的管理及河道、湖泊综合开发和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承办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利、防洪设施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农田水利与水土保持科
负责编制本区农田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的水务工作;承办农田水利与水土保持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
(五)供排水管理科
负责本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雨洪和再生水的利用及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承办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政许可事项。
(六)水政监察科
负责水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违规案件;审核本机关规范性文件;承办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事业单位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小清河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办公室):指挥防汛抗旱,减轻灾害损失,防汛抗旱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研究拟订,防洪调度,抗洪抢险组织,抗旱组织,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及人才培训。
水土保持监督站: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土保持宣传与人员培训。
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本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综合规划;依照有关法规编制本区水环境评价报告和年度用水计划,对本区各用水单位下达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征收水资源费;对凿井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批机井开凿手续,核发凿井许可证;监督取水许可管理制度的实施;坚持节约用水、计划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措施及节水新工艺,降低耗水,提高水利用率。
水务局排水办公室:为城市排水提供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污水处理费的征缴。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工作;负责财务的收支分配和平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决算工作。
机关服务部:负责机关车辆管理、总务、后勤、内部安全、美化绿化、财产管理和卫生等项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中央和市级财政投资以外兴建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协助配合由市质监中心站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核定受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并应于年度内向质监中心站汇报。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负责建设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前期拆迁与移民安置调查、乡镇规划调整与线路保护工作;负责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北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配套文件,组织编制落实扶持政策的相关规划,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解释,指导乡镇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组织水库移民的相关统计工作,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大宁灌区管理处:负责大宁灌区渠道管理及水调配。
水务中心站
长阳水务站位于房山区长阳镇。水务站下辖长阳、良乡、阎村3个乡镇,拱辰、西潞2个街道办事处。
琉璃河水务站位于房山区琉璃河镇。水务站下辖琉璃河、韩村河、窦店镇3个乡镇。
河北水务站位于房山区河北镇。水务站下辖河北、佛子庄、南窖、大安山、史家营、霞云岭6个乡镇。
张坊水务站位于房山区十渡镇。水务站下辖张坊、长沟、大石窝、十渡镇和蒲洼乡5个乡镇。
城关水务站位于房山区城关镇。水务站下辖城关、周口店、石楼、青龙湖镇4个乡镇。
(水务中心站主要职能)
1、负责所辖区域内乡镇村的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地下水回灌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以及相关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有关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和水务局的指导下、负责所辖区域防汛、抗旱的协调、组织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
3、负责所辖区域小型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监理工作并对工程施工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
4、负责监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在所辖区域的贯彻落实,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破坏水事秩序的案件进行调并提出处理意见。
5、水务局委托依法征收辖区内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务局良乡排水所:主要职责:1、负责排水系统的巡视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排水系统提出年度计划、改造规划意见;负责良乡地区排水管线的维护工作;负责良乡地区水箅子、检查井的维护更换工作;负责良乡地区排水泵站的管理工作。2、负责良乡城区的雨水、污水的排放,保障汛期安全排水。
水务局城关排水所:主要职责:1、负责排水系统的巡视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排水系统提出年度计划、改造规划意见;负责城关地区排水管线的维护工作;负责城关地区水箅子、检查井的维护更换工作;负责城关地区排水泵站的管理工作。2、负责城关城区的雨水、污水的排放,保障汛期安全排水。
崇青水库管理所:负责水库运行管理及防汛。
天开水库管理所(龙门口水库管理所):负责天开水库、龙门口水库防汛及运行管理。
永定河办事处: 负责永定河右堤房山段26.77公里堤防管理及永定河防汛任务。
水务局打井队:负责承建专业性打井,服务农业生产及农民活。
水务技术服务中心:参与全区水资源的评价、规划、洪水评估工作;承担中小型水务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指导;组织实施水利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水利科技成果;负责农村水务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和水务信息服务工作。
水务局胜天渠管理所:负责胜天渠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胜天渠调水、配水和供水工作;负责胜天渠引水水位、水量的观测及水质监测工作;负责水费的收缴工作。
人员编制
房山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含纪检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主任)6名。
办公地址
机构地址: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芭蕾雨悦都西侧
邮编:102442
参考资料
水务局简介.房山区水务局.
房山区水务局职责.房山区水务局.
职能科室.房山区水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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