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民防局
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房山区民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行政人员编制共9名,工勤人员1名。主要负责本区人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民防局下属事业单位民防应急指挥系统管理所,有工作人员18名,现与民防局机关合署办公。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人防和防灾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区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并根据相关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和备案工作。
(三)负责本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护空间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四)承担本区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责任;负责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根据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
(五)拟订本区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依法拟订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负责本区人防指挥场所(房山区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和战时党政机关疏散办公基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
(六)制定本区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承担本区人民防空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制定本区民防指挥通信、指挥信息和人防警报报知系统的建设规划、计划及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组织本区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民防教育培训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防志愿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防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
(九)承担区政府赋予的防灾减灾任务,利用民防设施和民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减灾服务。
(十)负责本区民防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负责民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乡镇管理民防干部,并指导、考核乡镇民防工作。
(十一)负责房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
(十二)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设置
办公室
1、负责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查和具体落实,并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
2、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来客接待、文件、报刊的收发管理工作。
3、负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及全局人员学习的组织工作。
4、负责对机关综合文件、重要文稿和工作总结等的起草、打印、复印工作。
5、负责档案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计划购置和管理。
7、负责机关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工作。
8、负责机关车辆、值班、卫生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9、负责抓好机关食堂的管理、卫生和服务工作,做好机关后勤保障,负责抓好水、电、暖等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程科
1、认真贯彻落实人防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人防结建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完成局长办公会决定的年内人防工程建设任务指标。
2、会同全程办事代理室负责对在建、待建人防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建设单位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足额及时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3、负责对竣工的人防工程进行验收认可。
4、负责对人防使用工程的审查、批复、发证,加强治安、防火、用电等安全检查。
5、负责人防工程的防汛和维护管理检查工作。
6、负责拆除和改造人防工程的审批工作。
7、负责人防工程的加固改造和重点工程的实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指挥通信科
1、负责制定完善区人民防空袭预案,并具体落实。
2、制定全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对新建警报的安装、维护管理和执法检 查;负责管理区警报控制分中心和对控制警报各类设备的启动,警报控制实现自动化。
3、负责抓好全区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4、进行区人防专业队整组和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实施。
5、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人防固定电台和车载移动电台。
6、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人防指挥中心的有线通信、音频、视频等专业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法制宣传科、全程办事代理室
1、负责按照全程办事代理制的要求,落实区民防局全程办事代理制实施方案,负责代理事项的受理、承办、回复以及日常窗口接待、咨询工作,为申办单位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2、加大工作力度,负责查处建设单位违反人防各项法律、法规行为,负责督催相关单位及时足额上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按照法律程序,做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工作。
3、负责宣传贯彻各项人防法律、法规,强化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会同工程科共同加强对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使用、改造、拆除等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和执法检查,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做好人防工程防汛和早期人防工程治理工作。
4、负责做好人防工程数据统计和图纸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务科
1、贯彻落实《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抓好增收节支。
2、负责民防局固定资产、库房物资、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3、负责民防局干部、人事、劳资政策的具体实施,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工作。
4、负责人防工程预算的审核、把关和工程结算。
5、负责对水、电、暖及伙房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审核、监督。
6、负责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和人防重点工程项目的上报工作。
7、负责全局人员住房公积金和税费的代扣、代缴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民防志愿救援团
1、负责团员的招募、注册、训练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团员进行培训演练,参与民防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组织团员进行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推广自救互救技能。
4、负责与市民防局、市区志愿者联合会和其他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工作。
6、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人防设施的租赁及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领导分工
陈兴柱,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北京房山人,中央党校大学毕业,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5月参加工作。曾在佛子庄乡任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主席,在南窖乡任副乡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在霞云岭乡任党委副书记、乡长;2011年8月调民防局工作,任房山区民防局局长。主持民防局全面工作。
王守礼,男,1961年11月出生,汉族,北京房山人,大学本科毕业,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房山区人防办调研员;2006年9月任房山区人防办副主任,现任房山区民防局副局长。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通信,097工程建设工作,分管工程科、指通科,218指挥所,协调联系驻区部队,人武部。
曹进国,男,1959年12月出生,汉族,北京房山人,市委党校大学毕业,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房山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原崇各庄乡副乡长;区旅游局副书记,区旅游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石花洞风景区管委会主任、河北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9月任房山区人防办副主任,现任房山区民防局副局长。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法制宣传和民防指挥宣教中心建设和管理,分管办公室、法宣科、机关后勤工作。
谢前进,男,1960年7月出生,汉族,北京房山人,市委党校大学毕业,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月至1987年12月在部队服役。曾任副艇长、政治指导员;房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具站站长、法制科科长;岳各庄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岳各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房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11月任房山区民防局工会主席。负责志愿救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人防设施的租赁及收费管理工作,分管民防志愿救援团办公室。
韩振路,男,1967年5月出生,汉族,河北隆荛人,中央党校大学毕业,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6月至2007年2月在部队服役。曾任警卫排长、副指导员、政治处干事、组织干部股长、教导员、教研室主任等职;现任房山区民防局助理调研员。负责调研工作。
办公地址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25号
邮编:102488
参考资料
单位简介.房山区民防局.
科室职责.房山区民防局.
领导分工.房山区民防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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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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