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威慑是一种军事术语。按性质,分为进攻性威慑和防御性威慑;按范围,分为全面威慑和局部威慑;按力量,分为优势威慑、均势威慑和有限威慑;按手段,分为常规威慑和核威慑等。
实施威慑的一方通常以优势的
军事力量为后盾或通过一定程度的武力行动,造成强大的军事压力,使对方面临可能遭到无法承受的打击的危险,从而产生畏惧心理,放弃其企图。当一个国家需要使用军事手段配合政治、外交斗争达成一定的政治目的,但又不希望发生战争时,通常实行战略威慑,以较低的风险和代价获得较高的效益。实施战略威慑不仅要有强大的实战能力,坚强的决心和意志,及时准确地向对方传递威慑信息,而且要有一旦威慑失败可能引起战争爆发的物质和精神准备。战略威慑通常由统帅部及最高指挥机关统一组织指挥,使用较大规模的军事力量,并将军事斗争与政治、外交斗争巧妙配合;通常采取战略导弹部队进入临战状态、常规力量大兵压境、大规模战争动员或军事演习、声言并准备对敌方战略目标实施摧毁性打击等方法显示力量和决心。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对局部目标进行坚强有力的短促打击,以增强威慑效果。战略威慑既可用于侵略扩张、推行霸权的目的,也可用于抵御侵略、维护和平的目的。中国的战略威慑是积极防御的手段,是建立在人民战争基础之上的,属于自卫性质,目的在于捍卫国家利益、维护地区稳定与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