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公路
中国境内公路
国防公路是为国防需要在国家公路干道基础上选定或专门修建的公路。
概念
国防公路是为国防需要在国家公路干道基础上选定或专门修建的公路。包括沟通战略区,连接战役方向、指挥枢纽、军事基地、部队驻地和海防边防等的公路。它由军事交通部门和国家交通部门共同规划与选定,新建或扩建工程由国家交通部门统一安排和实施,国家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必要时由军队指派专业部(分)队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中国最早的国防公路,是1908年在广西南部边境修建的龙州至那堪公路。国防公路是为国家防卫和战争服务的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任务的重要运输线路。
建设情况
我国首批“国防公路”建设
1952年前,国防公路建设多以“支前公路”的名义进行。1952年年初,交通部决定“1952年的公路修建,以人藏等公路与无铁路水路可通之工矿或较大桥梁为主”。7月29日,政务院发布《关于修筑华南国防公路的决定》,计划新建、修建、改建海南岛地区公路10条,共2417公里。工程包括海榆中线、那大线、乌那线、广海北线素东段,秀英、海安两港工程,嘉积大桥和海安港引道等。为此,交通部、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广州军区成立华南公路修建工程指挥部,在广州设总部,在海南设前进指挥部。1954年,计划修建的华南国防公路全部建成通车。通车之际,毛泽东主席题词:“加强国防,巩固海南÷”朱德副主席题词:“好好建设公路为造福人民与巩固国防而努力。”
从1962年年末开始,各大行政区依据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分片建设规划,在各军区军事交通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公路建设。1963年,“国家计划中开始对国防、边防公路建设列专项投资“。建设的重点是沿海地区,先后投资建设的国防公路主要包括浙江省的东坑到西坑、云南省的小孟养到勐拉、福建省的水口到漳平等公路。
这一时期,作为国家交通战备建设的重点,福建省投资5.2亿元用于改善交通状况。在公路建设方面,到1965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为1425 l公里,比1 957年增加8217公里,增长1.36倍。公路运输网密度,从平均每个人4.15公里提高到8.1公里.平均每万平方公里拥有的公路,从497.9公里增加到1 175.8公里。将近80%的农村人民公社通了汽车。在铁路建设上,继鹰厦铁路和外福铁路通车后,又陆续开工兴建漳龙线(漳平到龙岩)、梅剑线(漳平县梅水到安溪县剑斗)、永加线(永安县城到加福)等支线铁路,到1965年,全省境内铁路营运里程达到873公里,比1957年增加229公里。这些铁路线跨越22个县市,把福州、厦门、三明、漳州、邵武、南平、永安、龙岩等主要城市联成一体,沟通了福建与全国各地、福建沿海与闽西北山区的联系,成为福建交通运输的大动脉。
然而,由于经济上遇到的暂时困难,使这一时期的国防公路建建设能达到规划的要求。1963年交通动员计划只完成年计划的83%,有些项目没有按国家下达的任务完成,甚至有的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还不到计划的10%。在这种情况下,交通部于1964年3月向总参谋部和国家计委建议,将国防干线公路建设的目标下调为5.5万公里。
国外建设情况
许多国家重视国防公路的规划和修建。苏联在苏德战争前13年内,每年修建公路约1万千米,其中现代化干线公路约1 000千米。1936年后,又把国防公路建设列入国家公路建设计划优先发展。1921年,美国国防部向国会提出国防公路网雏形发展计划——国防重要战略公路图。1941年11月,美国总统ED.罗斯福签署了美国《国防公路法案))。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州际与国防公路网”计划,确定了州际与国防公路网的构成和修建原则,并逐步制定、完善了设计标准和管理办法。该路网总长6.8万余千米,到1981年已基本建成。
国防公路计划
目的
1.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确定用于优先交通运输的整个线路;
2.明确规定这些线路的使用条件;
3.确定这些线路的人员和装备配备方式;
4.估计加强警戒或关闭边境线路所需的手段;
5.评估三种交通线路的可用性和警戒所需要的手段。
通用计划
通用计划是为满足各防务部门需要而制定的,这些部门同计划覆盖地区的运输活动有关或同过境运输有关。
通用计划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这种计划可能影响有关区域的整个交通运输;
2.这种计划只有在公路网发生重大变化或通过量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才会修改、更换或中止。
特殊计划
特殊计划的作用是,在有限时间内将一些公路全部或部分划归申请者使用。这种计划是临时性的,只适用于为申请者组织运输而预留的交通线路。这种计划在其实施期间可能导致运输总量的中断、减少或调整。
特殊计划主要用于加强国家防务部署的既定计划,例如有关兵力部署(初始调动)的计划。
交通线路网确定
对某些军事或民间运输,尤其是军队调动和作战运输以及治安单位或急救部门的运输,应当给予优先。据此国家确定了三个线路网:
1.军用网(红色线路)
这种线路用以满足军队特别是后勤部队的需要,根据预先通知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这些线路启用后,公共治安部门、民间部门、民防运输借用这些线路时,应与军事部门协商。在非启用期间,这些线路仍归民间交通部门支配使用。
2.民用网(绿色线路)
这些线路供民用防务使用,主要用于难民或居民的疏散、撤离(少于百公里时称疏散,多于百公里时称撤离)。
3.混合网(橘黄色线路)
这些线路供所有交通运输使用,如军队申请,可按预先通知临时供军队使用。其他线路可供所有交通运输使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6 10:38
目录
概述
概念
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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