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税,主要指国家为实现特殊目的而征收的税主要是筹措战争经费,在战争时期,一个国家往往要将其生产线上总产出的70%投放于战场。而在普通和平时期,政府大约征收
GDP总量的30%作为税收而为了平衡财政,便要提高税率,这部分提高的税便是所谓的战争税。如欧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些国家就曾开征过“战争税”或“战争暴利税”,筹措战争经费。
①征税目的十分明确,其课税的实施成效往往不以财政收入多寡而定,而要以它的目标实现程度来判断。如烧油特别税收入的减少,标志着烧油改烧煤的进程加快,这正是征税的目的。
战争期间,
德国当局仍然实施了一系列减免税收和促进社会福利的政策,通过“收买”中下层民众达到确保国内稳定的目的。当时帝国财政部建议,对所有自然人以及公司的赢利征收25%的军费,帝国银行也赞同该项建议。但却未获得政治领导者的通过。
纳粹德国的领导人一直宣称其政权为大众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这并非彻头彻尾的谎言。史料显示,即便在战争期间,德国当局仍然实施了一系列减免税收和促进社会福利的政策,通过“收买”中下层民众达到确保国内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