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区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提供全区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决策气象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公众气象服务。负责气象站、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九)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工作,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提出震后趋势研判意见,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三)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区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四)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属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依法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准入管理责任。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区粮食和储备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区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区应急局另行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方案,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2.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局与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
(1)区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提供全区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决策气象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公众气象服务。负责气象站、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气象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工作,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会同区发改局(区粮食和储备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和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住建局负责对建筑抗震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山洪危险区、城市排水管网和下穿隧道、闸坝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布森林火险信息。
(5)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6)必要时,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 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建议,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区粮食和储备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灾情需要,提请区应急指挥机构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改局(区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指挥机构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现任领导
安全总监:赖张菁
副局长:李延实
参考资料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青府发〔2023〕32号关于白茫洋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2023-12-15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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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