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长期照护险、
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
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
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负责落实成都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四)负责落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的区域合作。
(七)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体系。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政策。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和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职责分工
与区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
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法规与基金监管科。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拟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
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和信访工作。
(三)医疗保障科。负责落实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负责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负责落实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负责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管理、监督工作,组织长期照护评定工作,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服务管理体系。负责推进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的区域合作。优化医疗保障“第三方”机构合作管理。
现任领导
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平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