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运输局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研究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机制问题和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部门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关工作。
(二)拟订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乡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维护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评估。
(三)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及其运输站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施工安全的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水路的行业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运、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公共及专用停车场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含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邮政行业相关工作。
(五)负责综合运输工作,负责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邮政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承担协调市域铁路规划、建设及运营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重点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物流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和新技术新装备推广,承担先进运输方式和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新经济业态政策和管理服务工作,推动传统交通运输产业升级改造。
(八)负责智能交通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负责智能交通和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承担青白江区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围绕建设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任务目标,优化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职能,简政放权、服务靠前、提高效率。通过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产业,通过完善交通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运输服务,主动服务产业功能区,促进我区产业发展。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快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局承担国内物流发展工作,区国贸和物流局承担口岸协调和国际物流发展工作,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
现任领导
副局长:黄 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