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途径是以资产重置成本为基础对象,以厂商数据为基本信息来源的评估途径。由于资产成本客观性强,是计价的基础,又与现行市价和收益具有比较稳定的联系,因而这种途径应用广泛。
1.用于评估重置成本价格。运用成本途径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价格,或据被评估资产购置情况,考虑到现实变化分析确定;或据同类资产新近购置或重置成本评估的数据调整确定。评估时,要求逐项计算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价格,要分别计算重置全价、各项损耗,最后确定资产重置全价。用公式表示为:
2.用于评估收益现值价格。收益现值价格可以分解为两大要素,一是资产重置成本;一是被估资产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的差额的本金化价格,在资产评估中可分两个步骤:首先以重置成本价为收益现值计价的基础;其次对资产超额收益或缺额收益进行本金化,对重置成本进行调整。其中超额收益部分本金化为商誉,而缺额收益部分本金化为经济性损耗或贬值。基本思路用公式表述为:
3.用于评估变现价格及清算价格。按照不同类型资产的变现价格与重置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并考虑资产变现风险和供求关系的影响,可用公平市场下的重置成本评估变现价格,用公式表述为:
这种思路对于评估清算价格也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