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舞蹈,中国传统舞蹈重要的一支。也是中国戏曲的重要表现手段。戏曲表演的四种艺术手段“唱、念、做、打”中,“做、打”基本属于舞蹈或舞蹈化动作。自宋元至明清,随着戏曲种类的丰富和成熟,戏曲舞蹈亦趋于完备、多样化,形成多种程式套路和完整的审美体系,并继承了
古典舞蹈、民间舞蹈、杂技和武术的传统:如“水袖”、旦角舞长绸、僧尼舞拂尘(云帚)和“毯子功”分别源于“长袖善舞”的传统、汉魏时期的“巾舞”和“拂舞”以及“百戏”中的杂技和武术等。近代梅兰芳、欧阳予倩等进一步发展戏曲舞蹈,创作了《天女散花》等舞蹈性较强的戏曲作品。戏曲舞蹈的主要特点为:与戏曲的其他艺术手段配合,与剧情紧密结合,统一于全剧的叙事抒情之中;高度程式化和人物形象典型化;大量运用叙事和表意性
舞蹈动作;善用服饰和道具。戏曲舞蹈及其所遵循的美学原则对现代
中国古典舞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