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氏鸟又称“加斯顿鸟”,此前也被称之为“冠恐鸟”,是另一种令人恐怖的大型不飞鸟。其最令其它动物恐怖的所在当属它们的大喙,传递出“我是肉食动物”这个信息。但最新发现表明它可能为植食鸟类,因为巨大的喙更适合咬碎果实和坚果,类似现代的鹦鹉一样。
简介
6500万年前,火山活动开始了,频繁爆发的火山对环境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污染,恐龙和小型哺乳动物的生活环境不再健康。更糟糕的是,受到伤害的不仅是环境,地球本身也遭受了致命性的重创。由于陨石突然撞击地球,短时间内毁灭了所有的森林,恐龙全部灭绝,很多小型哺乳动物也都不复存在,整个世界似乎就此了无生机。多亏被称之为我们祖先的小型哺乳动物的身材足够小,才得以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中劫后余生。当时的哺乳动物相当于现
在的鼠类那么大。经过漫长的修复期,到4900万年前的始新世时期,地球渐渐恢复了元气,森林重新繁茂,森林里已经繁衍出许多珍禽异兽,有鳞爬行类的统治一去不复返。哺乳类适应新世界的速度很快,种类也迅速增多,但体形依然较小戈氏鸟是恐鸟的后代,高度和成年男子一样,体重达到甚至超过半吨,其庞大的体形取代了恐龙,统治着陨石撞击后的地球。这是史上惟一一次鸟类统治地球那是一个鸟吃马的奇妙世界。现代马的祖先名为远古马,体态娇小,比猫略大,还没有发展出蹄,脚上只有四个像蹄的趾头。由于身体玲珑,防御能力较弱,远古马的胆子非常小,稍有动静就向密林深处逃跑。它们一旦被戈氏鸟强壮有力的喙噙住,就会被悬在半空中,在无数次大幅度左右甩动中晕倒或者死去,最后成为鸟食。远古马非常喜欢吃发酵的野葡萄,饱食后感官变得迟钝,更增加了送命的几率。霸主戈氏鸟并非处处得意,由于身材的限制,它们只能在树下做窝、孵蛋。在其外出捕猎的时候,如果小戈氏鸟破壳而出,那势必不能活着跟它的父母见面。戈氏鸟幼鸟的天敌是蚂蚁,确切地说是蚂蚁的一种――食肉蚁,史上最大的蚂蚁之一。食肉蚁成群围攻小戈氏鸟无毛的身体,喝干它的鲜血。
戈氏鸟,又名冠恐鸟或
加斯顿鸟(学名Gastorni'),是一属已灭绝及不懂飞行的大型鸟类,生存于古新世晚期至始新世。 戈氏鸟的学名是以其发现者贾斯顿·普兰特(Gaston Planté)来命名,其首个
化石于1855年在德国的盖塞特发现。于1876年,爱德华·德林克·科普(Edward Drinker Cope)在
北美洲发现另一组化石,并取名为
不飞鸟(学名Diatrym')。它们是极接近的近亲,学者现时相信它们是属于同一类。
生长环境
戈氏鸟生存的环境有大量的密林,气候潮湿至半干旱。北美洲及欧洲当时很接近,尤其格陵兰是被林地及草原覆盖,这两个洲之间只有约几百公里阔的海峡阻隔戈氏鸟的祖先。当西部内陆海道退却後,北美洲就成为一个连接的大陆,欧洲因为阿尔卑斯造山幕及古新世-始新世极热事件的高海平面而成为群岛,地理上有点像今天的印尼。过往不飞鸟被指为掠食者,就戈氏鸟双脚的大小,它可能较为灵活,以追捕快速的猎物。故此,戈氏鸟被指是隐藏自己,或是群体狩猎猎物。如果戈氏鸟是掠食者,它需要利用其他手法在密林中猎食。
历史沿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中国辽西“飞出”的古鸟类一种接一种,但它们都没能动摇1.5亿年前的
始祖鸟头上“已知最早鸟类”这一桂冠。然而,在第一具始祖鸟化石于1860年在德国索伦霍芬出土之前,人类知道的最古老鸟类是哪一种呢?是5000万年前的戈氏鸟(Gastornis),它也是当时陆地上最大的
食肉动物。
1855年,法国物理学家加斯顿·普兰特(Gaston Plante,也是汽车主电池组的发明者)在巴黎附近的早始新世地层中发现了一些巨型鸟类的化石,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其为巴黎加斯顿鸟(Gastornis parisiensis)。在古生物学正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完全摆脱
《圣经》影响的那个年代,这些化石很快引起了广泛注意。由于很多关键部位缺失,此后十几年中对它的复原五花八门。1881年,另一位法国人勒莫瓦纳(Victor Lemoine)在兰斯发现了戈氏鸟的头骨和更多肢骨,并由此作了一幅被长期作为“标准”的复原图。可能是受了此前几年发现的始祖鸟、鱼鸟、
黄昏鸟等中生代鸟类的影响,勒莫瓦纳笔下的加斯顿鸟高达2.7米,身体像鹤一样细瘦,体现了许多爬行动物的特征,比如有一个尖细且长有密集牙齿的喙。
20世纪以来,随着更多戈氏鸟的化石在英国、德国、
比利时、瑞士等欧洲各地被发现,古生物学家们注意到它们与在北美被发现、生存年代与之相仿的不飞鸟之间可能有亲缘关系。到20世纪后期,这种观点已得到基本公认。
今天的复原主要是根据马丁(Martin)博士于1992年作出的,《与古兽同行》中亮相的盖赛特戈氏鸟(Gastornis geiselensis)基本就是这副相貌:身高1.75米,身体粗壮,头很大,嘴喙如同超大号的钳子。相比之下,它们的翅膀非常短小,毫无飞行能力。
体形特征
关于戈氏鸟到底是食肉动物还是
食草动物,这个问题曾长期存在争议。在戈氏鸟生活的年代,绝大多数哺乳动物的体重都不超过10千克,而恐角类、钝角类这样的庞然大物又过于“坚不可摧”,而且数量有限。按照卡邦理论,超过20千克重的食肉动物为了获得更多能量,一般以体重不明显小于自己的猎物为食,这样看来始祖马、小古猬等小家伙似乎难以填饱它们的肚子(类似的质疑在不飞鸟身上也有)。除此之外,它们的喙在结构和形态上也与鹦鹉的喙相似,而不像猛禽的钩嘴。
然而更多的研究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身高、体重与加斯顿鸟相仿,并以素食为主的走禽,诸如鸵鸟、鹤鸵、恐鸟等等,它们的脑袋都很小,因为植食不需要大头、大喙,太大了反而累赘。再说,20多厘米长的喙用来“磕”坚果也实在大材小用,况且这种巨鸟若只是遍地拣松子、核桃吃的话恐怕真要饿死了。它们巨大厚重的喙可能更擅长夹碎骨头,而不是更和平的工作。不过,由于当时哺乳动物的数量确实有限,它们的食谱可能是“荤素”各占一定比例的。
作为戈氏鸟的近亲,其实,它虽然都属于穴鸟目(diatrymiformes),但一般归入不同的科。戈氏鸟的化石最早是由著名古生物学家科普(Cope)于1876年在美国怀俄明州发现的,此后在美国其他地区以及欧洲的法、德等国也有发现(由于两者在年代、分布和形态特征上过于相近,有的学者认为,戈氏鸟其实应该是“盖赛特不飞鸟”)。
它的颈部短而结实,双腿和脚爪粗壮,整个身体给人一种厚重感。也许是因为它们的翅膀与身体相比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协调了,有人干脆认为它们可能根本就没有外露的翅膀。
生态习性
恐龙灭绝之后,出身“龙族”的鸟类先于哺乳类向巨型化发展,戈氏鸟、就是当时的陆地霸主。凭借着虽不尖锐但咬合力惊人的嘴喙和孔武有力、长有3
趾的双足,它们在当时足以成为地面上最强大的食肉动物。尽管奔跑能力可能较弱,但它们很可能经常埋伏在森林中的某个角落,以迅雷之势向猎物发起攻击。除了成年的尤因他兽,恐怕当时几乎没有哪种哺乳类能抵挡它们致命的撕扯和抓击。
那是一个鸟吃马的奇妙世界。现代马的祖先名为始祖马,体态娇小,比猫略大,还没有发展出蹄,脚上只有四个像蹄的趾头。由于身体玲珑,防御能力较弱,始祖马的胆子非常小,稍有动静就向密林深处逃跑。它们一旦被戈氏鸟强壮有力的喙噙住,就会被悬在半空中,在无数次大幅度左右甩动中晕倒或者死去,最后成为鸟食。始祖马非常喜欢吃发酵的野葡萄,饱食后感官变得迟钝,更增加了送命的几率。
当时作为地球霸主的戈氏鸟也并非处处得意,由于身材的限制,它们只能在树下做窝、孵蛋。在其外出捕猎的时候,如果小戈氏鸟破壳而出,那势必不能活着跟它的父母见面。这是一个奇妙的链条:最庞大动物的天敌竟是最渺小的动物。戈氏鸟幼鸟的天敌是
蚂蚁,确切地说是蚂蚁的一种——食肉蚁,史上最大的蚂蚁之一。食肉蚁成群围攻小戈氏鸟无毛的身体,喝干它的鲜血。
不过,营穴鸟目的具体起源问题一直没有搞清楚。马丁认为,它们是大型食肉鸟在新生代之初早期演化的产物,与今天的任何鸟类都迥然不同。另一位古生物学者安道尔斯(Andors)则认为,与它们亲缘关系最近的是雁形目,也就是鹅和鸭子之类的游禽。
另外有指戈氏鸟有可能是吃腐肉、杂食性或草食性的。但是冠恐鸟的喙很适合用来咬碎种子及撕开植物。不过其鸟喙有可能是社交性的,而非性徵。这些互相矛盾的假说,使得对冠恐鸟的食性更不清楚。
考古发现
令古生物学家感到费解的是,戈氏鸟为何它的化石仅仅在相距万里、又有大西洋阻隔的西欧和北美发现?直到1980年,在中国河南发现了同属营穴鸟目的淅川中原鸟(Zhongyuanus xichuanensis),这意味着这类恐怖巨鸟曾一度漫游在欧亚大陆的广大地带,并可能是通过白令陆桥而进入北美。它们起源于欧洲,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了1500万年之久(最原始的祖先甚至可以追溯到白垩纪晚期),从晚古新世一直生存到4100万年前的中始新世,北美的不飞鸟、亚洲的淅川中原鸟则在早始新世短暂露面之后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