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与乌托邦》是德裔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的代表作。
内容简介
知识社会学证明了人类社会“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这两种形态,“前者的功能在于维护现行秩序,后者则在于反对这种秩序,人类历史的更替和演进在观念的维度上可以表达为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之间的振荡,在乌托邦取代意识形态之后,自己亦相应地成为了意识形态,并创造自己的对立面”。所谓意识形态,是指“维持现行秩序活动的那些思想体系”,所谓乌托邦,是指“产生改变现行秩序活动的那些思想体系”按照曼海姆的思路,即探寻人类“思想混乱的基本因素及其过程”。
为此曼海姆首先探讨了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何以成为一个问题。这次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重大节点的出现,源于人们对教会设立的“客观世界秩序”的价值观念的崩溃。对存在与意识关系的探寻,在对客观世界秩序产生抵触之后,走向了客观世界的另一极,即是偏向主体的一极,即走向以主体为出发点的人类认知行动。从此,人类开始有了强烈的主休意识,也开始了对世界的发现之旅。这一主体性意识的生成,最终成为理性主义思潮的源起。之后的人类,似乎是对偏向主体的模式的矫枉过正,于是又回到了偏向客体的道路。这一次从主体一极向客体一极的偏移,见证了自然科学逐渐崛起的历程。偏向客体的道路受到好评的原因,使人们开始认识到主体也不完全是安全的出发点。
在分别经历了从客体到主体,再从主体到客体的偏离之后,又一个重要的思想史节点开始成型:人类认识世界和自身的起点,究竟应该是偏向客观世界,还是偏向主体认识,开始模糊不清。这种模糊,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体现在随后崛起的心理学科内部认知取向完全不同的分支的呈现。在这个深刻的断裂处,曼海姆认为走出这种认识困境的前提是认识到这样一种实际情形:“外部客体的世界与心理体验的世界处于连续流动之中”。着重研究个体的心理学,已经无法对这种流动状态的世界给予分析。在此背景之下,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崛起。它的长处在于,它能将作为个体的群体生活的背景嵌入以求对流动的事件的理解,即是说,社会学诞生的理由和它努力的方向,是想在主体偏向和客体偏向的非此即彼的认识关系中,加入第三种办法,这种办法看似是一种折中,其实更是一项思想史上的重大发明,它标志着一种新的探寻社会和人类自身的方式,终止了作为个体的人类在思考时习惯于将自身思考经历和经验与群体相分离的做法。
由社会学得以发生的理由,曼海姆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思想史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不是靠对客体的不同偏见,而是要发现为何关于客体的观点会各不相同。因此,曼海姆抵制社会科学纯粹在外部可以测算的关系上下工夫的研究取向。在此基础上,曼海姆给出了对社会科学的基本命题的理解:“构成一件事的各种因素的相互依赖关系较之全然地外部形式化的因素的相互依赖关系在本质上更易于理解”。这就既否定了一些人认为他的观点是相对主义思想的指责,又表明了曼海姆本人相信研究中个人态度与意志的介入对于理解世界的来源的可能性。
曼海姆认为,任何的观念都有其诞生的土壤,而不仅仅是个人化的创造。正是在这样一种逻辑之下,曼海姆在第一章以后的几个章节中,开始了他对几个世纪以来人类思想历程的分析。
在第二章对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分析中,他提倡避免从心理学的层面去分析作为以刻意的谎言而存在的特殊的意识形态学说,而应该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考察作为总体性概念而存在的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在这里,曼海姆试图展示他所倡导的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路径。任何一个研究者,在进人这个路径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带有价值预设的立场,并不一定就比自己对立的价值立场更高明。因此,曼海姆把知识社会学看做是对“怀疑的系统化”。曼海姆在梳理意识形态何以成为意识形态时,也是从“意识自身”得以萌芽的启蒙时代开始追溯的。这一构成意识形态总体概念的雏形是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发展的第一阶段。意识形态概念发展的第二阶段,是由黑格尔来完成的。他在这个普遍性的概念中注人了民族精神这一成分,于是思想史上开始有了被区分的意识成分。于是“民族精神”这一观念,开始进入历史。第三阶段意识形态概念的成型,则是缘于法国大革命时期意识自身开始向更具体的主体过渡。民族精神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第四阶段才是人们较为熟悉的阶段。此时,“阶级”取代了“民族”,成为更为重要的决定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这个过程,清晰地展示了作为一个总体观念的“意识形态”是如何进入历史,又是如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被不同的人群所感知。展示这个源流,是理解当今所有意识形态争端的基础和前提。
在该书的第三章里,曼海姆以科学政治学的前景题目,做了一个详尽的个案分析,以求厘清社会理论和政治实践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以行为科学诞生所需的前提来看,政治科学研究者观点背后的动机和利益无法与研究对象分离,导致了专门的政治科学没有可能,是因为它的建立违背了基本假设,即研究者思想的不同结构要独立于被研究的行为。他分析了19世纪和加世纪最重要的五个理想类型,剖析了它们背后的政治和社会决定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其政治行为作为科学的根本看法的重大影响。从这些不同的立场中,他总结出了一个由各路观点综合而成的社会学问题:在认为政治科学因受观点立场的直接影响,因而似乎导致了政治科学的不可能时,“恰恰是在困难变得最明显的这一点上,我们达到了转折点”。在这个转折点导致的两种新的可能性中,建立党派学校讲授党派观点的这一种可能被果断排除,剩下的一条道路,正与曼海姆在该书第一章中所宣称的立场相吻合。这种建立在与党派基本特征完全相反的立场之上的可能性是:正由于相互对立的观点和立场的呈现,才使作为一门科学的政治学成为可能,因为正是这些相互冲突的立场给了我们实现包含整个政治领域的可能,因为只有这个多元的立场给了人们全局的视野。在这个判断之下,再次看到了曼海姆本人的立场:正视和理解各种观点背后的价值判断而非回避价值判断,以求更准确和全面地对事物的理解。
在第四章中,曼海姆着重论述了乌托邦思想这一与意识形态相对的概念。曼海姆判别了乌托邦思想的几个主要类型:千禧年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看似属于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阵营的几种主义,在曼海姆看来,不过是乌托邦思想的不同阶段而已。而且其发生的时间离今天越近,其乌托邦的强度就越弱。因而越是在后期形成的乌托邦思想,就越是表现出更接近于历史—社会进程的特征。从而,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社会主义,不过是乌托邦精神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而已。而那些比乌托邦气息渐退的日常世界中的各种观念,无非是早期乌托邦思想变化而来的一些东西。至此,又回到了曼海姆在开篇第一章中所提到的主题,即所有的现代观念。无一不是那个古老问题的变种。
该书的最后一个部分,是曼海姆为《社会学袖珍辞典》所撰写的关于知识社会学的词条。这个作为框架的词条,与前面的风格不同。作为社会学一个年轻的分支,知识社会学旨在探讨“知识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人类思想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表现形式”。具体地讲,它的研究问题是:“社会结构何时、何地开始表现在论断的结构中?在什么意义上,前者具体地决定后者?”为了回到问题本身,知识社会学更关心其研究对象的观点得以产生和对其施加影响的政治历史环境以及这一环境何以对其施加影响。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时代背景
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高度发展,既使人类得到了巨大的物质利益,但同时也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它不仅体现为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行为和倾向大行其道,也体现为人们以实证主义和唯理智主义(或者说,唯科学主义)眼光看待一切,力图使社会科学“数学化”或者“自然科学化”。
个人背景
1920年,由于匈牙利恢复了君主立宪制,支持已经倒台的苏维埃政权的曼海姆被迫流亡到海德堡。到了海德堡以后,曼海姆很快获得了阿尔弗雷德·韦伯的支持,在座位非官方学者而生存下来并接触和吸收当时德国出现的各种针锋相对的思潮的同时,他逐渐把满腔热情从关注“拯救匈牙利”,转变为努力从理论上研究和说明知识和知识分子在社会变革过程中的意义和作用。面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此起彼伏于西方世界的诸多思潮,吸收过康德、黑格尔、马克思、齐美尔、卢卡契、胡塞尔、韦伯、舍勒等诸多大家思想的曼海姆,以一个身体力行、热衷政治的知识分子的独特思考,对知识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答。
作品思想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关系
在该书中,曼海姆“概括了一门能对社会生活作出新的和更深刻理解的新学科”,并系统地阐述了知识社会学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新见解。
从曼海姆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可以看出他对意识形态的分类是由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含义分化出来的。曼海姆通过对各种意识形态含义的分析整理后认为,意识形态“存在两种独特的和可以分离的意义——特定的意义和总体性意义”,并依据主体说谎的内容、主体掩饰的目的来界定特定意识形态观念和总体性意识形态观念。在曼海姆看来:“意识形态的特别概念”与作为派别利益表述的政治思想有关,“当我们对对手所提出的各种观点和表象持怀疑态度的时候,它所隐含的就是有关意识形态的特定观念”,不管对手是出于何种原因采取何种方式来掩饰特定情境的真实本性,都是以达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为终极目标。持特定的意识形态观念的人只能“从纯粹心理学的层次上”对“对手的一部分断言”进行利益的分析。与特定意识形态的虚伪掩饰和卑鄙动机不同,总体性意识形态“并不包含对弄虚作假的怀疑”,而是“涉及某个时代或者某个历史一社会群体所具有的总体性精神结构的构成和特征”。当对某一阶级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特殊思想体系进行分析时,持总体性意识形态观念的人会对“对手的整个世界观”提出质疑,但这种质疑是在不考虑其动机形成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形式色彩的功能分析”及对“精神之诸结构性差异进行客观描述”。尽管总体性意识形态分析不可避免地也要涉及利益格局的分析,但不是把利益的角逐当作意识形态产生的原因来审视,而只是当作一种情境特征来描述。曼海姆指出,特定意识形态观念之所以有必要上升到总体性意识形态观念,是因为:仅在心理层次的“揭底”,根本不具备在本体论和精神学层次上进行批判分析所具有的那种彻底性和摧毁力。只有对对手的整个生活情境和整个思想基础进行更加深层次的揭露才能从根本上破坏对手的理论观点,从而逐渐削弱对手的社会地位。
曼海姆不满足于充当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的脚注角色,而是试图超越马克思,建立最为宽泛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学说即“知识社会学”,于是就有了曼海姆对意识形态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也暴露了他本人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阶级属性和党性原则的背离。单纯从学术角度看,曼海姆把意识形态学说发展成知识社会学并无什么不妥。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意识形态始终是一个同阶级和群体利益相互勾连的概念,从马克思以来,它就是批判和揭露统治阶级的各种虚假信念的利益粉饰功能的有力武器。应该注意到,曼海姆始终强调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理念,并把“对某一社会一历史群体韵意识形态的分析必须置于其具体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情境中”的主张全面贯彻到他对当时德国许多社会思潮如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分析中;在他的知识社会学理论中,他要求“作为社会学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把马克思主义所形成的各种观念运用于它本身”,从而提出了意识形态批判的“自我反思”原则。
曼海姆经常评论,思想受环境条件限制的性质,既是真理的源泉又是真理的局限。他认为有发展意识形态理论自我批判的需要。而他把意识形态概念扩展到一般的总体表达,很大程度上是对卢卡奇关于“无产阶级立场奠的教条式实体化的反动。”曼海姆曾经宣布“任何时代的任何政党的思想都有意识形态的特征”。他认为,无所不包的意识形态概念会弱化真实意识和虚假意识之间的所有关键性差异。曼海姆持这一观点的意图是何意,且不论。但他已做出了先验性的断言:所有知识都是有视角的,因而是意识形态的,并以此先验性断言取代了对知识的真理内容的实质性评价。
曼海姆提出意识形态概念的同时,提出了另一个与之相应的乌托邦概念,并认为,意识形态和鸟托邦,都是关于“存在之超越的观念”,随之曼海姆又对二者进行了较详尽地区别。最后他发现了一个相当恰当的标准来对二者加以区分,“这个标准就是它们能否实现。同时,曼海姆也承认,乌托邦与意识形态相比更易识别,意识形态往往披有虚伪的外衣,因此,曼海姆把分析的重点放在意识形态之上,这样,他站在其知识社会学的立场上详尽论述了他的意识形态理论。他坦言“自意识形态一词创制以来,新含义层出不穷,有必要对此术语的含义作一番分析”。而“这样一种分析将表明,意识形态这一术语总的说来有两个不同的和可区分的含义——特殊含义和总体含义”。那么,什么是特殊概念和总体概念呢?曼海姆分别作了回答。“当表示我们怀疑我们的论敌所提出的观点和陈述时,这一概念的特殊含义便包含在其中”,并且,在怀疑的基础上,对论敌的观点和陈述加以歪曲。“这些歪曲包括:从有意识的谎言到半意识和无意识的伪装,从处心积虑愚弄他人到自我欺骗。”当然,曼海姆也指出,这一特殊概念并不能简单等同于谎言、欺骗或伪装,它的内容和含义是多方面的。如果把其范围扩大,指“某个时代或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例如阶级)的意识形态”,则是这一术语的总体概念。也就是说,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意谓一个对代或一个团体的总的意识结构与特征。分析了意识形态的两种概念后,曼海姆考察了这两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在曼海姆看来,这两个概念的共同因素在于:它们都不会为了了解论敌真正的含义和意图,而只依据论敌实际的言论。也就是说,为了了解论敌真正的含义和意图,不仅仅依据论敌的实际言论,还依据主体的具体特点和生活状况。它们都是从个体或集体的存在状况出发,因而具有功能化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曼海姆提出了特殊的意识形态概念和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之间的区别。
在批判范围上,前者“只表示论敌作为意识形态的主张的一部分”,而后者“则对论敌的总体世界观(包括他的概念结构)表示怀疑,并试图把这些观念理解为他所参与的集体生活的结果”;在批判的性质上,前者只“在纯粹心理学的水平上对观念进行分析”,而后者却是在用一种“根本不同的思想体系和广泛不同的经验模式和解释模式”来对观念进行分析;在批判方法或立场上,前者“主要与利益心理学一起起作用”,但后者却“使用更形式化的功能分析,不考虑动机,只把自已局限于客观地描述在不同社会背景中起作用的见解的结构差异”。概言之,“前者限定这种或那种利益是一个既定谎言的原因或欺骗的原因。后者则简单地假定一个既定的社会状况与一个既定的观点、见解或知觉总体之间的对应关系”。
曼海姆对两种概念的区分,只为了得出一个结论:发生于心理层次的“揭底”不应混同于更激进钩怀疑主义和在本体论和认识论层次上进行的更彻底更具摧毁力的批判性分析。缘于这样一种结论,特殊概念有必要上升到总体概念。尽管曼海姆强调“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在理解我们的社会生活方面具有特别的意义和关联。”但曼梅姆作为马克思·舍勒开创的知识社会学思潮的继承者,他探讨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本身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建立他的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体系。在曼海姆看来,从总体概念的特殊领悟到普遍领悟的过程是精神发展史上出现的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所谓乌托邦是指“往往产生改变现行秩序活动的那些思想体系”。曼海姆说:“意识形态’概念反映了来自政治冲突的一个发现,即统治集团可以在思维中变得如此强烈地把利益与形势密切联系在一起,以致它们不再能看清楚某些事实,这些事实可以削弱他们的支配感。”“乌托邦”这一概念反映了政治斗争中相反的发现,即某些受压迫的群体在理智上如此强烈地对摧毁和改变特定的社会条件感兴趣,以致于他们自觉地在局势中仅仅看到那些否定它的因素。”曼海姆在这里正是从时间的维度来呈现这两个概念的,即意识形态是过去或历史的沉淀,而乌托邦是未来的憧憬。而且它们的关系常常处于一种对称性破缺的态势之中,也即:总是过去侵吞了将来,保守战胜了创新。而人类历史的发展正是得益于过去和将来的对称性关系。如果泛滥无度地依赖历史必然犯下滔天罪过,而“毫无节制的历史感,如果被推到了它的逻辑顶点,就会彻底毁损未来,因为它摧毁了幻想,并夺走了现存事物所赖以生活其中的仅有的空气。因此,在曼海姆看来,仅仅依靠“意识形态”对现存秩序无条件的维护是无法实现人类的进步的。人们还需要“乌托邦”去破坏既有与陈腐,去展示新生与将来。因为与“意识形态”相比,乌托邦遵循一种未来逻辑,一种可能性演绎必然性的逻辑。因此它的表达方式是理性的,而它的萌生点却常常是非理性的向往与假想。而且乌托邦必然是以突破集体潜意识、突破个人思维定势、突破原有的社会规范的个体的思维成果来启动的。而且,由于意识形态是一种纯粹在场的形式,包括理性的在场、社会的在场和权力的在场,所以乌托邦只能是于在场的包围之中以不在场的形式建构自己。它天生的弱小就决定了它只能是内在地武装自己。于是,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它的概念与概念之间、命题与命题之间的结构方式和结构原则就一定要更有凝聚力,更有合目的性与合逻辑性的系统本色。
曼海姆认为,作为一种心灵状态的乌托邦存在于它和产生它的那种实在状态不相称的时候。这是一种具有超越现实取向的心态,而当其贯彻到行为举止之中的时候,它就会或者部分,或者全部地破坏当时处于主导地位的事物秩序。维护现存秩序是意识形态的功能,当意识形态与权力勾连、互惠之时,那些代表当前处于主导地位的社会秩序和学术秩序的社会阶层,将会把他们作为其承担者的,由各种关系组成的结构,当做现实来经验;而“给所有那些从他们的观点出发看来、从原则上说根本无法实现的有关生存的观念,都贴上‘乌托邦’的标签”。他们通过把所有超越目前现存秩序的事物都称为“乌托邦”来压制“相对的乌托邦”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的有效性。而乌托邦观念,甚至那些无政府主义者的极端乌托邦观念,都正是“通过与为已经确立的秩序辩护的‘保守主义’观点相对立,而防止了现存秩序变成绝对的东西,因为它设想这种秩序只是可能存在的各种‘家园’中的一个‘家园’,而这些家园则会释放出接下来便会逐渐削弱现存秩序的乌托邦成分”。曼海姆主张:为了找到正确的的乌托邦观念,我们必须运用以知识社会学为基础的分析,来确定这些互相对立的个别立场所具有的片面性,并且进而消除这些立场。
曼海姆始终强调他是在一种相对的意义上使用“乌托邦”这个术语的,而且力图使它的含义最为广泛。“它不以某种‘实在本身’作为出发点,而以某种具体的、从历史角度和社会角度得到决定的、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的现实为出发点,所以它力图把现实所具有的动态特征考虑在内。”他希望把他的“乌托邦”理论建基于“某个既定时期的历史转化和社会转化所具有的、具体的丰富性”之上,希望“把那使鸟托邦的发展与某种现存秩序的发展联系起来的、活生生的原则挑选出来”,以最终呈现出一种“乌托邦”与现存秩序之间的动态、综合、辩证的关系。
总之,在曼海姆的理论视野中,决定应当认为什么是乌托邦的群体,总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与现存秩序完全一致的群体;而处于上升阶段、与现存事物秩序相冲突的群体,则是确定应当认为什么是意识形态的群体。然而,要想就一个具体情况而言,确定什么是意识形态,什么是乌托邦,却是极端困难的。因为事实上,“乌托邦成分与意识形态成分在历史过程中并不是分别单独出现的。那些处于上升阶段的阶级所具有的各种乌托邦,在很大程度上经常渗透着各种意识形态成分”。如果向过去回溯,最一般的区分标准也许是它们的实现状态。“那些被后来的事实证明只不过是对某种已经成为过去的,或者对潜在的社会秩序的歪曲反映的观念,都是一些意识形态观念;而那些在后来的社会秩序中得到适当实现的观念则是相对的乌托邦观念。”
知识社会学
对曼海姆来说,知识社会学的问题,就是关于存在的问题。和揭露社会利益群体尤其是某些政治集团所进行的欺骗和伪装的意识形态研究不同,知识社会学所关心的是客体按照不同社会环境向主体展示自己的方式。作为理论,它力求分析知识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作为方法,它探讨在人类思想发展中各种关系所具有的各种形式。他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可概括为“对我们时代的诊断”。
曼海姆是站在“局内人”的角度回答这些问题的。在他看来,认识既不是思维法则或内在的辩证法,也不是事物的本性或客观的逻辑,而是“非理论制约因素”(non—theoretical condition—ing factors),即社会和存在的因素决定着认识过程,并渗透于整个认识“视野”(perspective)之中,影响认识的结果。他宣称,“知识”分为两种类型:以科学标准为基础的真知识和与种类相关的知识,如宗教、哲学和传统知识。
在这里,曼海姆不局限于利益在一切思想(包括被称为科学的那部分)中得到反映这一洞察,他力图勾勒出社会中实际利益集团与他们所信奉的观念和愚昧方式之间的特殊联系,这既与以前的学者不同,也和同时代学者的思路有别。他成功地表明了“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不仅偏离来自客观观察的思想,而且还关注模糊不清或稍纵即逝的情景方面。他从一个总体理论框架中,锻造出对经验研究十分有效的工具。这些工具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贯通全书的对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概念的历史的:逻辑的、政治的和社会的考察分析;评价性意识形态和非评价性意识形态概念的区分(第二章);对政治社会学本质的形态的详细阐释(第三章);对乌托邦精神的几种形式(如自由主义理念、保守主义理念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等)的分类和论述(第四章)等。尽管解决问题的措施并非那么简单明了,但他已经把主要问题阐述得清晰透彻,易于解决。他对那个时代学术危机分析的深邃程度是史无前例的。
由于利益动机会对理性的认识产生蒙蔽作用,为了学术的独立性,为了保持价值中立,曼海姆着意指出,在所有的方面,知识社会学都要关注智力和学术活动的承担者知识分子,即每个社会都有那些从事积累、保存、重塑、传播知识遗产的个人和群体。这主要是因为,从认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而言,和其他阶级相比,“知识分子’:是一种自由的游离的阶层,他们能够摆脱其自身境遇的局限,达到一种非意识形态的近乎全面的认识。
作品影响
《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一书可称为知识社会学的经典名著。曼海姆是知识社会学思潮的主要代表,他于1929年完成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从而奠定了他在意识形态问题研究领域不可忽视的地位。
由于《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一书中各个章节写作时间的不同和写作风格的差异,使得此书有着不少矛盾和缺陷之处,大体而言,是理论层面“意识形态”这一核心概念的游移和方法层面并未具体化到经验研究的层次。然而无论如何,《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一书给后来者的启示远远多于疑惑之处。它远承马克思、尼采,近袭卢卡契、舍勒,但这些又只是作为多种启示融合在曼海姆的思考中,他博采众家、自成体系,最终完成了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建构与具体研究,为后来者对最为主观的知识研究提供了客观的社会学视角和一套成熟的分析思路。
作品评价
R·凯尔明斯特《卡尔·曼海姆与当代知识社会学》:“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作为一种富有启发意义的研究纲领,充满着自信的雄伟气势”。
哈拉斯基:“和其他的社会历史研究不同,该书所关注的不是西方文明的盛衰,而是其生存的方式。它对意识形态(可用来稳定社会秩序)和乌托邦(可作为取得新秩序的武器)的分析研究十分深邃”。
马·阿斯柯利:它“具有伟大而持久的价值,无愧为经典之作”。
作者简介
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1893-1947),德裔社会学家,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主要著述有:《知识社会学问题》(1925)、《保守主义》(1928)、《意识形态和乌托邦》(192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