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住院津贴
保险领域术语
意外住院津贴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在约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根据具体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
基本保障
津贴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康复或治疗;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三)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9 10:59
目录
概述
基本保障
津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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