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现象
物理学现象
惯性现象是物理学现象,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时候,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者静止状态。
原理简介
惯性现象就是物体保持原来运动状态的一种作用,不论这种运动状态是静止还是平动,或是转动。最初是由惯性原理揭示出物体的惯性。惯性是物体具有保持原来状态(包括保持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一种性质。我们把更容易保持原来状态的物体,称其惯性大。惯性原理可以表述为: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时候,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者静止状态。
理论发展
牛顿
牛顿在《原理》中是这种表述他的第一定律的:“每一个物体继续保持其静止或沿一直线作匀速运动的状态,除非有力加于其上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每一个物体都具有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称为惯性。物体静止或作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称为惯性运动状态。于是第一定律又可表述为:“任一物体,只要不受力的作用,就保持惯性运动状态不变。”故第一定律又称为惯性定律。惯性定律也可以采取更基本的表述而避免使用“力”这个概念。
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在《狭义相对论论说》一书中,把惯性定律表述为:“一物体在离开其它物体都足够远时,一直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意义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理解第一定律的丰富内涵和它的重要意义:
(1)提出了力概念的定性定义第一定律通过不受力的物体的运动状态的描绘,绘出了力概念的定性定义。
牛顿在表述他的第一定律前的定义中明确提出:力是对物体的作用,使物体改变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这就对力概念给出了定性的、科学的定义。其要点之一是力的起源: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牛顿第三定律进一步揭示物体间力的相互作用性质的规律)。力存在于这种作用过程之中。其要点之二是,力作用的效果:是使受力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变化,即产生加速度。在运动定律方面牛顿超过伽利略的重要方面之一,就在于科学地定义了力这个重要概念。它使原来关于推、拉这种关于力的模糊认识上升到科学概念,从而大大拓宽了人们对力的认识,拓宽了力的范围。使人们根据上述的两个要点,超过以前停留于推、拉这种直接的作用,去认识更大范畴内的作用力,包括引力,电磁力等等。
(2)惯性概念的确立第一定律表明:在不受外力作用的情况下,每一个物体都具有保持静止或沿一直线作等速运动状态的属性,这就是惯性。
牛顿在陈述第一定律前的定义中,明确定义了“惯性”这一概念,他指出:“惯性是一种起抵抗作用的能力,它存在于每一物体当中,”这种抵抗作用的能力,“使之保持其现有状态,或者静止,或是匀速直线运动。”显然,这里所说的起抵抗作用的能力,是指对外界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作用的抵抗能力。因此,惯性是物体固有的属性,不论物体是否受力都具有的性质。当物体没有受外力作用时,静者恒静,动者恒作匀速直线运动,是物体惯性的表现;当物体受到外力作用时,物体的惯性表现于对外界作用的“抵抗性”(此即牛顿所说“抵抗能力”的含意)。这种“抵抗性”在牛顿第二定律中将得到进一步的定量的阐明。
(3)定义了惯性系参考系是判断动、静,描述物体运动的依据,人们可以任意选定一个参考系来对自己感兴趣的物体运动进行描述。
对任一物体,不管它是否受力,都可以找到一个参考系,在此参考系中,该物体是静止的或作匀速直线运动的。可见,离开参考系谈惯性定律是毫无意义的。牛顿第一定律把“不受其它物体作用力”作为“物体继续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条件,就界定了牛顿力学适用于一类特殊的参考系,这类特殊的参考系就是不受力作用的物体在其中静止或作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称为惯性系。牛顿第一定律正是通过不受外界作用的物体的运动状态来定义惯性参考系,从而使它成为整个力学甚至物理学的出发点。因此包含三层含义的牛顿第一定律第一个任务就是揭示了一切物体都具有的这种属性,“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的情况下都会保持静止或者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这句话就是惯性现象的本质核心。用不太科学的话来讲,那就是一切物体都有维持原来运动状态的属性。
日常惯性
1、汽车运动时一下子停不下来;
2 、一辆奔驰的公交车上坐满了乘客,其中几位是“站客”.由于有人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一位小伙子猛地向前倒去,碰上了前面的一位女士.女士一脸不高兴,白了男青年一眼说:“瞧你那德性.”男青年红了脸忙赔不是:“对不起,不是德性是惯性”!一句话竟把女士和其他乘客给逗乐了.
3、浑身湿透的小狗,不停扭动身体,以甩落毛发上的水.
4、坐公交车没坐站着.突然刹车了,整个身子往前倾.
5、打水漂。
6、风扇,你把它关掉了,它的扇还继续转。
7、走路被石头绊到了,身体向前倾。
8、踩到西瓜皮,身体向后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1 15:33
目录
概述
原理简介
理论发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