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是惠阳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18个职能机构(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督导室、信访室、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党委办、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考试中心、基础教育事务中心、安全事务中心、基建事务中心、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育工作办公室、审计室、工会、关工委。
主要职责
惠阳区教育局内设职能股室有办公室、督导室、信访室、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党委办、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考试中心、基础教育事务中心、安全事务中心、基建事务中心、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育工作办公室、审计室、工会、关工委。
  惠阳区教育局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组织拟订教育事业发展各类规划,制定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解决突出问题的建议,并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学校落实教育规划、教学计划和各项重点工作部署。
  (三)组织指导开展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工作,推广应用研究成果。
  (四)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进行监督指导,对教育发展状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
  (五)指导监督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依法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事项。负责对各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审核。
  (六)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各类校外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七)拟订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指导管理各类学校学生学籍工作。
  (八)负责教师队伍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培养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开展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统筹使用和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对所属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十)规划管理学校基本建设,负责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指导学校管理和应用。
  (十一)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校园安全。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惠阳区教育局内设13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督导室、人事科、计财科、教育科、教研室、考试中心、勤工办、电教仪器站、民办教育科、安全办、信访纪检科和教育工会。各机构职能如下: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外事、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务管理和局机关安全保卫;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工作;负责中小学图书、教材与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
区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室 负责对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制定本区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负责督查本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参与对下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对本区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对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及办学水平等级评估;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科
制定本区教育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招聘及配员工作;负责本区中小学教职工的聘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学历确认、人事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中小学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本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工作;指导管理老干部工作。
计财科
负责分管范围内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中小学收费进行指导和监督;
监督本系统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并管理中小学教育缴费;负责区级教育结算工作,并对镇级教育结算工作进行指导,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学校财会人员的培训、学校经费收支的内审和校长离任审计工作;负责中小学生人数及教职工情况年度统计;定期向领导汇报本系统财务收支状况等。
教育科
落实基础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综合管理本区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工作;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管理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工作;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筹管理中等职业学历、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基础教育综合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艺术、体育、卫生和健康教育;负责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助做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配合局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教研室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检查本区各学校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情况;负责指导本区中小学教学工作;制定教研工作计划,组织本区中小学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推广先进的教学教研活动经验;组织本区师生参加课题申报、论文和课件评选、优质课评比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推广普通话等活动;组织各学科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协助人事科做好教师岗位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抓好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考试中心
负责本区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和成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的报名、考试及招生工作;负责本区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及毕业证办理工作;组织高中毕业会考及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中专中技学校的报名、考试及招生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与考生纸质档案建立工作。
勤工办
负责本区中小学生校服、饮用奶及其它学生用品(食品)的统一订购工作;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等活动;负责管理本区中小学后勤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本区中小学基建工作。
电教仪器站
负责制定本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电教、仪器、图书馆(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使用;负责本局下达的信息技术教育、电教、仪器、图书馆(室)建设工程的核算、施工监督、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指导本区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课、电化教学课、实验教学课的开展和科研,推广先进经验;负责教育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政务公开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协同做好实验教师和全区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民办教育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综合指导和管理本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工作;负责审批本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负责受理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
负责监督和协调管理本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并进行年检、评估、考核和业务指导,对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负责受理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行政申诉,依法维护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全区民办教育协会工作。
安全办
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政策,做好各类安全事故控制目标的具体落实与督查工作。指导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雷、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盗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指导学校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协调学校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工作专项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信访纪检科
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执行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受理和解决本区群众以书信、电话、走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教育问题的信访案件;
负责教育行政监察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本区教育系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联合有关部门对教育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教育工会
负责管理本区中小学工会,指导中小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做好本区教育系统退休教职工和离休干部的管理、慰问工作;负责做好特困教职工的调查、帮扶和病故教职工家属的慰问工作;组织引导工会会员积极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领导分工
董惠华(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叶伟粦(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黄妙玲(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关工委及妇女、计生工作。
  刘奕繁(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事务中心、审计室、信访室工作。
  徐 杨(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德育办、教育考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
  邓光强(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会、基建事务中心、基础教育事务中心及政务公开工作。
  林永忠(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分管教师发展中心、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工作。
  曾雪礼(局党组成员,主任督学):分管督导室、教育股、计财股工作。
机构荣誉
全区等级学校已达47所,占全区学校总数的34%,优质学位占全区学位总数的80%以上。2008年10月23日,我区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区”督导验收,顺利创建成为珠三角核心区域外第一个省教育强区,2009年4月,我区已将全区4所高中全都创建成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现了高层次均衡发展,至2009年11月,全区8个镇全部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实现了镇镇皆强镇的目标;2009年11月,我区荣获“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荣誉称号,2010年1月,我区荣获“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2012年2月,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9月,区顺利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3号。
参考资料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主要职能(2023年10月).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2023-10-30
惠阳区教育局简介.惠阳区教育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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