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档案局
惠州市人民政府下属部门
惠州市档案局(馆)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规划、计划,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二)对全市县(市、区)档案馆和各专业档案馆及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业和农村、各开发区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三)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及档案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开展《档案法》的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督工作,对违反《档案法》的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五)负责全市的档案专业教育、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六)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国后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载体、各门类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七)对馆藏的各载体、各门类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档案的整理、保管、鉴定、抢救工作及档案的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为社会广泛提供利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机关的会议组织、文件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信访保密、财产财务、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外事、老干部等行政管理事务,以及人事、工资、党务、纪检、监察和全市档案统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二)监督指导科
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市直机关、团体的档案工作;对市直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全市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各种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落实;协同有关单位查处违反《档案法》的案件;负责档案宣传和市直档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科技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档案现代化管理;组织实施档案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三)档案管理科
负责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存价值及撤销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护及鉴定、销毁、抢救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工作;审查、确定档案开放范围;负责档案资料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照相、复印、裱糊修复和保护技术的研究及馆藏档案现代化管理研究等工作。研究、汇编、出版馆藏的档案史料,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工作;负责档案资料专题编目、检索工具编制工作。
(四)档案编研科
负责研究、汇编、出版馆藏的档案史料,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工作、陈列、展览工作;负责档案资料专题编目、检索工具编制工作;负责《惠州档案通讯》编辑、出版工作。
(五)声像技术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外事活动和突发事件声像资料的拍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重要政务活动的新闻实时采集编辑制作工作;负责惠州市电子文档管理中心的安全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应用技术推广和指导工作;负责惠州档案信息网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公布工作;负责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技术挂接和技术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9号
参考资料
市档案局机构职责.惠州市人民政府.
市档案局内设机构.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市档案局.百度地图.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6 20:3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