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在惠州市的西南方郊区,经多年植树造林后,四周环山碧绿、松林茂密,盛产松、杉和林业副产品。
地理划分
林场地处在
惠州市的西南方郊区,南以石雅头连接
高榜山为界,邻郊陈江、石圳等地方。东向龙丰接壤惠深公路小石壁至古塘坳为界。西向麻地沥、沙子坝、大石坑,以梅坑四队为界,北靠大瑶輋(注1)和小瑶輋紧接七联山脉。场址坐落在共联大王山南面。以东为
下马庄、尖峰山、师范学校、七O三地质队、玉桂山(原殡葬管理所)、大小石壁、部队驻地内激流坑一带,顺山以南为斜下至红花嶂邻郊石圳、幸福、石井坳为界,向西行为狮子石连接观洞水库,倒行北上麻地沥,大石坑、梅坑,弯绕大小瑶輋观音山沿山脉直下至都田鸡场为长坑,向东至上下八斗,向西至大板田,烂板坑连接大王山场部。
林区分布
根据林场建场设计说明书,1959年林场建场时规划山林地10万余亩,山多地广,经多年植树造林后,四周环山碧绿、松林茂密,盛产松、杉和林业副产品,如:松香茶叶和水果,后因体制分离,在1985年统计林场只剩下山林总面积37560亩,林场山林分布地形分散,基本分布为大、小瑶輋,梅坑、石龙坑,大夹山连接古塘坳,尖峰岭片四大部分。山地不连一片,地质赤红硬结,山坡多数在45度以上,部分蓄水量差,植被生长缓慢,宜长松林杂木。1992年8月红花嶂面积13800亩划拨给红花湖风景区管理使用,林场剩余山林地面积仅2.3万多亩。
机构沿革
1958年6月,广东省商业厅老干部谢振东同志,带领省商业厅300多名干部到惠州市郊共联大队,创建广东省东江国营林场。
1959年10月,林场与共联、七联两个大队进行合并,分农、林、牧、渔生产四线,属惠阳县惠环公社管理。
11月29日惠阳县委任林场党组织,党总支总书记董砚芳;场长周侠剑、副场长黄佛联;许鸿奎、魏饧章、杨庆青、游永祥分别负责农、林、牧、渔生产四线。
1960年10月,广东省东江国营林场体制下放归惠阳县管理。首批下放干部全部调离林场,回原单位工作。
1961年9月3日,东江林场由
惠阳县划给惠州镇管理。
1962年3月31日,林场召开第一届党委会。党委会书记鲍振声、副书记叶进良(不设副场长)。
1964年5月7日,惠州镇将合并给林场的共联、七联两大队划归惠阳县惠环公社领导,林场定为独立核算单位,东江林场原名仍然保留,林场面积为5000多亩,林场取消党委机构,有关党组织关系和工作等问题,暂委托惠环公社管辖。
1964年8月,惠州市在东江林场改办林业中学。校长黄池峰、教导主任周深。场校并存,林中组织关系属林场领导。办初中三年制,教学制度半工半读。于1968年10月解散。前后办学四年。
1968年10月15日,惠州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原东江林场改设为惠州市“五七”干校农场,干校成立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主任谢元庆、副主任周深、魏良友,干校实行军管,由6858部队委派军代表蔡振德、
陈凤歧等11名人员组成领导管理机构。从1968年10月至1972年6月,干部下放劳动共有1200多人次。
1972年6月,惠州市革委会将“五七”干校改为“五七”林场,实行党委制。魏良友任党委书记、廖观妹任副场长。
1973年6月5日,“五七”林场更名为惠州林场。机关设立“三股一部”:人秘股、行政股、生产股、武装部。机关工作人员一直保持17人编制。
1975年8月6日,林场通过改选方法产生第二届党委会。党委会由11人组成。党委会书记魏良友、副场长黄石容、廖观妹、梁邦运、赵玉辉、刘双辉、张红英(知情代表)。
1980年9月29日,省去惠州重叠两字,称惠州市林场一直沿用至今。同日,林场第三届党委会产生。党委书记、场长魏良友、副书记梁邦运、副场长廖观妹、委员黄惠良、李育棠。
1981年11月4日,梁邦运任林场党委书记,黄惠良任党委副书记,廖观妹任副场长。
1985年5月18日,林场产生第四届党委会,由5位成员组成。李权忠被选为党委书记兼行政场长,钟文彬为副场长。
1987年8月29日,党政职务分开,李权忠担任场长,梁惠法任党委书记,黄惠良为党委副书记,陈谭强为聘任副场长,张森友任武装部部长,严丽带任妇联主任。
1989年10月,梁惠法任党委书记、场长,陈谭强为聘任副场长,张森友任武装部部长,严丽带任党委委员、妇女主任。
1990年2月,杜龙华从海南省乐东县
国营乐光农场调入任党委副书记。
1992年12月,李平从五华县双华镇党委书记调入任副场长。
1992年,成立林场国土所,所长江瑞棠。
1993年8月,李平任场长。
1994年1月,黄炳文从城区打私办副主任调入任副场长。
1994年5月,彭贺鹏从惠州市森林公园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调入林场任党委书记。
1994年7月27日,中共惠州市林场党委核心领导小组由三人组成:彭贺鹏任组长、李平、黄炳文为成员。
1994年,成立林场森林派出所,所长黄炳文、指导员彭贺鹏。
林场第五届党委委员分工:
彭贺鹏任林场党委书记;李平任场长;黄炳文任副场长;杜龙华任副书记。
1996年,林场实行改革。彭贺鹏兼任盛华置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董事长和
集苑花木公司董事长;李平兼任政法办公室主任及绿林发展总公司经理;工区取消后梁邦全任林工商发展公司(原第三工区)经理;赖雨球任工贸发展公司(原第一工区)经理,孙金祥任“三高”农业开发公司(原瑶池工区)经理;余照东任九运发展公司经理;朱晋圯任集苑花木公司代经理。1999年后所有公司基本停止运作。
1997年7月,林场撤消党委改成党组、党总支。彭贺鹏任党组书记、场长;李平任党组副书记、副场长,杜龙华任党组副书记;翟丽康任副场长、党组成员,黄炳文任副场长、党组成员;梁庆国为党组成员、聘任副场长。
1998年1月,李平副场长调离林场到惠州市园林局工作。
1999年5月,聘任雷名武为副场长。
2000年10月,梁庆国任场长、党组书记。杜龙华任党组副书记、工会主席。
2000年12月,雷名武任副场长。
2000年5月,杜龙华任党组副书记。
2001年机构编制方案设置为办公室、生产股、经营股、财务股、计划生育办公室、武装部、和第一、二、三、瑶池四个分场,区直属单位:惠城区公安局林场森林派出所。
2002年1月,黄玉松从城区移民办调入林场担任副场长、党组副书记。
2002年4月,邹金华从桥西办事处调入林场任工会主席。
2002年7月,原林场国土所由惠城区国土分局垂直管理,改为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林场国土资源所。
2003年11月,邹金华任副场长,朱晋圯任工会主席。
2003年12月,林场森林派出所并入惠城区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
2005年11月,邹金华任场长,梁庆国留任党组书记。
2006年9月——2008年8月聘任廖炬华为副场长。
2007年7月,邹金华兼任党组书记,朱晋圯任副场长。
2007年10月,邹壮繁被区委组织部任命为党组成员。
2007年12月,蓝伟国从
河南岸街道办事处调入林场担任副场长。
基层分布
在1959年10月,林场与共联、七联体制合并后,机关设立“六室一站一所”场部办公室,生产办公室、政工办公室、治安办公室、民政办公室、总机室、气象站、卫生所。基层划为“四区一队”:
第一工区:何屋、马屋、永联、都田。党支部书记:马根。
第二工区:黄洞、麻地岭、沙子坝、大石坑。
第三工区:上梅湖、下梅湖、沙墩头、鹤田山。党支部书记:邱九如。
第四工区:围顶、漳、津头湖、大水坑。
场部直属队:惠深公路和小石壁苗圃场。
为贯彻农、林、牧、鱼全面发展方针,林场办有小企业“二场二厂”:大帽塘养牛场,圃芦颈鹅场,白洪角酒厂,船仔渡砖瓦厂。
在1960年3月,惠阳横沥芦洲农场迁并东江林场。全场共有1800余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年底先后建成饭堂、仓库、酒厂、木器综合加工厂。厂房设置基本完整。环境布局文雅幽静,周围绿化成荫,独具林场风貌。
在1963年8月,林场与共联、七联体制分离,基层建立四个队:白洪角农业一队,圃芦颈农畜二队,瑶輋农牧三队,梅坑开发区四队,行政设立领导职称队长、副队长职务。
1968年10月,“五七”干校农场成立后,基层设立四个连:
大王山一连、圃芦颈二连、大瑶輋设三连、花果山设立四连。
1970年,为安插地方、部队、上山下乡知青,朱禧洞新建五队。先后由53200部队后勤部5位处长组队,作为安置部队干部子弟所在队。
在1973年6月林场复办后,连复改为队,白洪角重新规划为一队,竹园连接圃芦颈合设为二队,小石壁苗圃改设为三队,梅坑新设为四队,朱禧洞改立为五队。大王山定为酒厂,工副加工行业整编为木器综合加工厂。
原被遣散的场工职员在1976年后陆续恢复林场工作。在1979年开始从海南岛农场调动一批人员补充林场骨干力量。
1985年因基层生产行业混杂,不便于生产管理,白洪角一队与圃芦颈二队合并编为一队,原二队鱼塘水产养殖编为专业鱼队,小石壁三队从1987年定为工副加工经济开发区。
2002年根据惠州市惠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惠城编[2002]59号)《惠州市林场机构编制方案》林场于3月内设办公室、生产股、经营股、财务股、计划生育办公室5个股(室)和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