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公开
法学术语
情报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主动或依据公民要求公开有关行政活动情况的制度。主要内容:(1)行政机关应尽可能地使公众有机会、有条件了解行政机关的决策计划与制定的规章及其说明解释。(2)公民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3)任何人均不得因尚未公布的文件而受不利的影响。
(4)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文件,应公民之申请,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政机关应迅速向其提供所需的档案,司法机关有权阻止行政机关封锁行政档案的行为。(5)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公民服从应公布而未公布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等。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情报公开是行政公开化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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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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