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形式
苏珊·朗格创作美学理论著作
《情感与形式》是美国符号论美学家苏珊·朗格创作的美学理论著作,首次出版于1953年。
内容简介
全书分为三大部分21章。第一部分艺术符号,论述了概念的标准、情感符号等问题。第二部分符号的创造,分别对表象、虚幻的空间、时间意象、同化原则以及诗歌,戏剧等问题进行论述。第三部分符号的力量,对符号的表现力、作品及其观众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作品目录
作品思想
苏珊·朗格的符号指的是艺术作品的整体,指代人类情感,有别于指代事实的语言符号和动物所具有的信号。她将符号分为推理符号和表象符号,前者有确定的词汇和语法;后者的意义具有自指性,不能用语言复述。艺术属于表象符号(情感符号),艺术活动的结果是具体可感形象,包含着普遍意义,虽然远离现实,但比现实更丰富、深刻。人们对艺术符号的理解依靠直觉,直觉中包含着理性和感性因素,通过直觉,审美洞察各种艺术形式所营造的“基本幻象”,所有的幻象都是虚幻的、创造的。
艺术构造与生命构造具有相似性:将生命形态升华为情感形态,艺术具有“生命的形式”,因此具有感人至深的力量。人的感觉能力对于人的生命具有基本的意义,感情是生命的精华,艺术符号只有作为生命的投影,才能激活人的感情,引发人的美感,艺术符号中的感性因素即包含着情感和想象;艺术符号中的理性因素又使艺术可以找到适当的、与生命形式类似的逻辑形式,从而找到了艺术的可传达的外观。通过这种逻辑形式,艺术家与欣赏者可以进行情感交流。
苏珊·朗格认为,“艺术反对一般化,反对规范化,而提倡那种虽然十分普遍却肯定会受到理论压制的个性化的形式、生命感是常新的、无限复杂的,因此在其可能采取的表达方式上也有着无限多样的变化。”她把她的这种认识最终归结到符号论上:“人类生命的情感模式,反映了他与那些符号结构深刻的感情联系。这些符号结构是他的实际存在物,是他运用各种思维方式加以修饰了的本能的生命。”她一反人们对艺术普遍的停留于外在形式,而深入到人的内在情感上,从而进入了艺术的深层。她在《情感与形式》中说:“当我们以‘画家的眼光’看待自然,以诗人的思维对待实际的感受,在鸟雀欢舞的动作中发现舞蹈的主题时——就是说,任何美丽的事物激励了我们的时候,我们就直接地感觉到情感形式。用这种方法感知的对象具有一座庙宇或一块纺织物所展现的相同的幻觉神韵,从物理意义上说,它与鸟雀、山岳是同样真实的。这就是艺术家们之所以能从自然中吸取一个又一个取之不尽的题材的原因。但是,自然客体只有在发现了客体形式的艺术想象中才能成为有表现力的东西。一件艺术品,在本质上就具有表现力,创造艺术品就是为了摄取和表现感知形式——生命和情感、活动、遭遇和个性的形式。”在符号学上,苏珊·朗格建立了完整的艺术理论体系,她不仅背离了卡西尔的方向,辟开生命情感符号学之路,而且建立了完整的体系。
作品评价
复旦大学文科教授朱立元:全书共廿一章,分成艺术符号、符号的制作和符号的力量三大部分,集中讨论了表现、创造、符号、含义、直觉、生命、有机形式等概念的意义,并通过这种讨论来理解艺术的本质、艺术与情感的关系、几种主要的艺术的相对独立性和共同基础、艺术的主观内容和物质媒介的作用、艺术的交流和艺术的真实中的认识论问题。强调哲学对美学的重要性,认为哲学阐明和组织概念,使美学研究中所使用的术语有明确和圆满的意义。书中对《哲学新解》进行小结,指出音乐是情感生活的类似物,它的意味就在于它是符号,是一种高度明晰表达的感性事物,凭借它的动力结构能够表现出特别是语言不适宜传达的生动经验的形式。在对各种主要艺术进行分析的同时,把艺术定义为:表现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它不能等同于情感本身和情感的生理征兆,也不能等同于日常的生活经验,是用表现性的符号形式体现出来的一种非感官的情感理解。认为这个艺术定义是符号论美学的一个缩影。
作者简介
苏珊·卡纳斯·朗格1895年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等校的哲学教授和文学教授。著有《哲学实践》《哲学新解》《符号逻辑导论》《艺术问题》《情感与形式》《心灵:论人类情感》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4 18:46
目录
概述
内容简介
作品目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