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厅
台湾日据时期行政区划
恒春厅为台湾日据时期行政区划,设立于
明治
三十四年(
1901年
)5月,分划台南县恒春办务署为恒春厅。
同年11月
台湾总督府
以办务署负责地方政务,而县及厅介于总督府与办务署之间,造成行政事务上的欠缺灵活 ,而废止“三县四厅”,设“二十厅”之行政单位,恒春厅东、西、南三面环海,东北至阿塱卫溪,北至四重溪,厅治设于恒春,下辖枋山、蚊蟀两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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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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