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契约”或称“爱情契约”,是大学生在校确定恋爱关系前,就“择业时没有义务为对方作出牺牲,‘献身’时没有必要让对方负责,分手时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补偿及和好机会”等条件达成的默契。
出现原因
“爱情契约”在校园的出现,是因为学生对校园恋情的认识越来越理性。
当一部分大学生将“爱情契约”视做理性分手的保证时,更多大学生则认为“爱情契约”是对对方感情、心灵的约束。
一项来自校方的调查则表明,部分大学生,尤其男生不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成为“爱情契约”的又一原因。
表现形式
为了真正互相约束,订婚成了此类校园“爱情契约”的表现形式,在兰州大学采访时,怕被抛弃但又不愿马上结婚,矛盾中,有的女大学生毕业前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戴上了订婚戒指。
专家观点
教育专家认为,“爱情契约”的存在是否合理并不重要,关键是高校思政教育工作者长期对学生恋人的“旁观”态度应改变。
“不提倡,不禁止”一直是中国高校对大学生在校谈恋爱所持的态度。重庆工商大学对该校教师的调查显示,在“对于女大学生的恋爱观教育问题,您认为谁应该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一项中,有42.31%的选择为“学生本人”,赞成“家长”和“社会”的各占26.92%,只有3.85%选择“学校(辅导员或班主任)”。这一结果表明,对大学生的恋爱指导尚未提高到一个清醒的认识高度。据了解,该校只有一成强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对恋爱中的女生给予过指导和教育,绝大多数人对校园中、自己身边的对对恋人采取了默许和不关注的“放任”态度。
经过首位在校大学生结婚、首对在校学生夫妻离婚之后,“爱情契约”成了校园恋情的新鲜事。教育专家指出,如果这种“旁观者”的态度继续下去,大学校园里类似“爱情契约”的情感尝试将层出不穷。
而唐琨琳觉得大学恋爱是阻挡不住的趋势,大学入学前的国家应试教育和高中的校纪校规,使之违背了人性发展的自由规律,人虽然是高级动物,归根也是动物,既然是动物,就有生理需求,由于太多的客观条件和社会因素,导致两性相互之间没有一个很清楚的认识,大学是象牙塔,但是让很多学子远离了父母,孤独感倍增,突然遇到了自己喜欢或者喜欢自己的人,很难会去理性的判断,如今的80末出生的大学生已经踏入了社会,大学恋爱率高达70%。前段时间的人口比例显示了以后女生抢手的高处地位。
爱情契约是否应该存在,这只能说是特殊制度和特殊社会风气所衍生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