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
工商管理领域术语
总部企业是在本地登记注册并履行纳税、纳统、结算等职能,以投资或者授权管理形式开展跨省经营,发展达到较大规模、承担总部功能、具备行业影响、作出财税贡献的法人企业。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是:企业完成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汇总纳税,并对其下属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文化创意产业类不低于15%。
相关分类
总部企业分为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四类企业,其中现代服务业又包括旅游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业和金融服务业等八小类企业。
社会应用
2025年1月,2024年四川省总部企业名单“出炉”,这是四川省级层面首次认定的总部企业。经严格评审和公示,共有97家企业被认定为总部企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08 08:21
目录
概述
基本条件
相关分类
社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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