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的权属登记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 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 登记。法律规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概念简介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开始之日30 日前发布公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5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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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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