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胁迫
全面性教育名词
性胁迫是被迫发生的非自愿的性活动,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性胁迫的施害者,也都可能是性胁迫的受害者。施害者可能通过将性行为渲染成义务、威胁受害者、制造受害者的负罪感,以及使受害者减弱或丧失判断力等方式进行性胁迫。
定义
性胁迫是指在以非肉体的方式受到压力、欺骗、威胁或强迫时发生的非自愿的性活动。包括:
无论提出性接触要求的是陌生人、认识的人还是正处在一段亲密关系中的恋人,只要不需要、不同意,就不必进行性接触,这也是每个人的权利。性胁迫导致受害者被迫与他人发生性接触。
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性胁迫的实施者,朋友、同事、老板、房东、约会对象、伴侣、家庭成员和陌生人等,都可能使用胁迫手段。任何人也都有可能成为性胁迫的受害者。
现状
性胁迫在各国的发生率存在较大差异,在性胁迫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其发生率可能达到20%以上。总体而言,女性较男性更容易受害。
亲密伴侣间的性胁迫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在1989~2000年间,英格兰北伦敦有23%的妇女报告,其一生中曾经以未遂强奸或强奸形式遭受伴侣的性胁迫。墨西哥的城市瓜达拉哈拉(23.0%)、尼加拉瓜的城市利奥(21.7%)、秘鲁的城市利马(22.5%)和津巴布韦的内陆省(25.0%)也有类似的数据。部分国家还进行了全国性调查,报告的性胁迫发生率分别为加拿大8.0%,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合计14.2%,芬兰5.9%,瑞士11.6%,美国7.7%。
英国一项于2010~2012年间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9.8%的女性和1.4%的男性曾经历过非自愿性行为。澳大利亚2014年的一项研究表明,性胁迫在男性和女性中的发生率分别为4.2%和22.4%。在16岁以下时就受到过性胁迫的比率为男性2.0%,女性11.5%。根据中国香港2016年一项针对青少年的调查结果,有5.2%的青少年处于性活跃状态,有1.5%的男孩和2%的女孩则报告曾受到伴侣的性压力或性胁迫。
在许多对青年男女的研究也反映了青春期期间的性胁迫行为。在研究中将男性和女性都包括在内的情况下,女性中报告的强奸或性胁迫的发生率高于男性。例如,在加勒比海的1997~1998年的一项多国研究中,将近有一半处于性活跃期的青少年女性报告说,她们的第一次性交是被强迫的,而这一比例在青春期男性中则为三分之一。在秘鲁首都利马,报告被迫性行为的年轻女性比例几乎是年轻男性的四倍(分别为40%和11%)。
性胁迫是性暴力的一种形式,通过性暴力的发生率统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断性胁迫的现状。基于肖洁和风笑天2010年的调查数据,在中国夫妻中,1.7%的女性和0.3%的男性都曾遭受婚内性暴力。赵凤敏等2006年的研究结果显示,婚内性暴力发生率在中国农村女性中约为16.7%。何影等2012年对大学生的研究显示,大学生中的性胁迫发生率达到11%。如果以有过性行为的大学生为总体,则性胁迫行为的发生率为44.7%,性胁迫受害率为25.1%。这意味着大学生性行为中,有超过1/3的性行为使用了胁迫的手段,有超过1/4个体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麻超等2013年在新疆对有婚恋经历的人群进行的研究显示,性胁迫发生率约为8.89%。且男性报告进行的性胁迫行为显著多于女性。饶珈铭等2015年对广州市2590名在校中学生的研究显示,广州市中学生性暴力施暴发生率为11.8%,男生和女生分别为15.3%、6.7%;性暴力受暴发生率为20.4%,男生和女生分别为22.9%、16.6%。单纯施暴的发生率为1.6%,单纯受暴的发生率为10.2%,施暴受暴兼有的发生率为10.2%。马艳杰在2015年对400名高校学生的研究显示,21.1%的大学生曾对恋人实施了至少1次性胁迫行为。林佳敏等2017年对已婚女性农民工的研究显示,15.5%的参与者报告在过去的一年中曾遭受过伴侣的性暴力。
常见类型
将性行为渲染成义务
在一些文化中,性是婚姻的固有部分。许多人认为建立浪漫关系就意味着双方有权发生性关系。这一看法的问题在于,它导致双方的举止好像是突然带有“丈夫/妻子”,“男/女朋友”或“伙伴”的标签,让自己的身体成为了别人的财产。但事实上,与他人建立关系并不意味着也拥有了支配彼此身体的权利。
威胁他人进行性行为
如果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只是因为担心拒绝他们的后果,而不是因为自己想要,那证明自己正在遭受性胁迫。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受害者因为太害怕说“不”而说出的“是”,实际上并不等同于“是”。如果知道拒绝对方可能意味着要处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那么受害者所面对的可能不仅仅是性胁迫,这也是受害者正处于虐待关系中的危险信号。性行为绝不能出于恐惧或保护自己的目的,像这样的性行为不仅是一种侵犯,而且很可能是更严重的虐待问题的一部分。如果受害者意识到自己的性行为只是避免伤害的一种手段,那就没有理由为伴侣的胁迫行为辩护。
制造负罪感而迫使他人进行性行为
使人产生内疚感是性胁迫中使用的最大策略之一。通过营造内疚感向伴侣施以性行为绝对是一种胁迫,具有操纵性,且非常不健康。每种关系都会经历枯燥期,相互尊重和沟通才能帮助解决问题。真正的爱情伴有尊重,亲密伴侣不会通过互相强迫对方做不喜欢的事情而变得越来越亲密。健康的性生活应当建立在尊重而非操纵的基础上。
在判断力减弱或丧失的情况下被迫进行性行为
使受害者判断力减弱或丧失的方法可能包括使用致幻药物、劝说饮酒等。施害者这样做的原因是,如果受害者足够“放松”自己,可能会因判断力受损而放弃抵抗,并同意进行性行为。如果已经得知他人不想进行性行为的意愿,但依然反复劝说对方服用药物、喝酒等,以使对方陷入难以做出理性判断的境地,可能是施害者要进行操纵的前兆。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2019修正)
男性和女性都可能成为性胁迫的受害者,但女性相对而言更加容易受害,因此针对受害者是女性的情况,相关法律的规定更为详细。
对女性进行的性胁迫,严重时可能构成强奸。对性胁迫可能涉及的犯罪,其主要条款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9修正)中。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客体必须是女性。所以,妇女强迫男性发生性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
如果对男性造成了物理伤害,构成轻伤或重伤的,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如果男性为儿童,则有可能构成猥亵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五十四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第九十八条 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我国各部委相关教育类文件
性胁迫作为性暴力的常见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会从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培养权利意识和了解生理健康知识等角度进行呈现。我国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中,《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2018版)》强调了青少年接受和参与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从提高安全防护意识角度强调了公共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2007)从权利意识的角度强调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201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2012)、《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和《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7)从了解生理健康知识、防范性侵害的角度强调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七、掌握正确的生殖与性健康知识,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预防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
(一)接受和参与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对性与生殖健康的认知水平,提升保护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责任意识。
(六)过早发生性行为、早孕或人工流产,会对青少年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不安全性行为可带来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拒绝性骚扰、性诱惑和性暴力。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4~6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初中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高中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初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初中阶段
疾病预防
心理健康
安全应急与避险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
初中阶段
性侵害的预防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小学阶段
中学阶段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心理健康
《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性与生殖健康
安全应急与避险
相关国际文件
考虑到女性较男性更容易受性胁迫,现有的国际文件主要保护妇女免受性暴力,专门保护男性受害者的文件较少。与性胁迫相关的国际文件包括《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Vienna Declaration and Programme of Action)以及《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涉及的具体条款如下。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第一部分 第十八条
妇女和女童的人权是普遍性人权当中不可剥夺和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使妇女能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充分、平等地参与政治、公民、经济和文化生活,消除基于性别的一切形式歧视,这是国际社会的首要目标。
基于性别的暴力和一切形式的性骚扰和剥削,包括产生于文化偏见和国际贩卖的此类活动,都不符合人的尊严和价值,必须铲除。这一目标可通过法律措施、借力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教育、安全娩育和保健、以及社会支助等领域的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来付诸实现。
妇女的人权应成为联合国人权活动、包括促进有关妇女的所有人权文书的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世界人权会议促请各国政府、机构、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加强努力,保护和促进妇女和女童的人权。
第二部分 第三十八条
世界人权会议尤其强调有必要努力消除公共和私人生活中对妇女施加的暴力,消除一切形式的性骚扰、性剥削和贩卖妇女的行为,在司法中消除性别偏见,根除妇女权利同某些传统或习俗、文化偏见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有害影响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冲突。世界人权会议吁请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对妇女施暴的宣言草案,促请各国依照该宣言的规定,同对妇女施暴行为作斗争。在武装冲突中一切侵害妇女人权的行为都是违反国际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对所有此类侵害,特别是杀害和有系统的强奸、性奴役和强制致孕,需要作出特别有效的反应。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
第一条
为本《宣言》的目的,“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一词系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
第二条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应理解为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各项:
(a)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凌虐、因嫁妆引起的暴力行为、配偶强奸、阴蒂割除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b)在社会上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强奸、性凌虐、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的性骚扰和恫吓、贩卖妇女和强迫卖淫;
(c)国家所做或纵容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无论其在何处发生。
全面性教育中性胁迫的相关教学内容
学习目标
性胁迫作为一种暴力行为,严重影响人的尊严、安全和性健康,其出现通常是由于社会性别不平等、有害的社会规范以及权力差异。预防和应对性胁迫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面性教育中,对相关内容的学习同时涉及到与暴力、社会性别、性行为有关的知识、态度和相关技能。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与“性胁迫”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3“理解社会性别”下的第2个主题“社会性别平等、刻板印象与偏见”、第3个主题“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核心概念4“暴力与安全保障”下的第1个主题“暴力”,以及核心概念7“性与性行为”下的第2个主题“性行为与性反应”。具体学习目标如下:
核心概念3:理解社会性别
主题2:社会性别平等、刻板印象与偏见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每个人都同样有价值,不论其属于何种社会性别
学习者将能够:
► 说出人们会如何因为自己的社会性别而受到不公平、不平等的对待(知识);
► 描述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如何使属于不同社会性别的个体之间的关系更加公平和平等(知识);
► 认识到对不同社会性别的人表示不公平、不平等的对待是错误的,并且违背人权(态度);
► 认识到无论社会性别如何,尊重他人的人权很重要(态度)。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在家庭、朋友、恋爱关系、社区和社会中存在着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社会性别不平等(知识);
► 描述在家庭、朋友、社区和社会中,社会性别不平等与权力差异有着怎样的联系(知识);
► 回忆人际关系中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带来的消极后果(如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知识);
► 培养每个人都有责任克服社会性别不平等的观念(态度);
► 展示在家庭、学校和社区的人际关系中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方法(技能)。
要点: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会导致偏见和不平等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与社会性别有关的刻板印象和偏见(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和社会性别期待会对人们的生活方式造成很大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知识);
► 认同由社会性别产生的差异可能导致剥削或不平等对待,尤其是当人们的行为不符合预期的规范时(态度);
► 敢于质疑社会性别角色的公平与否,并展示如何挑战不公正和有害的行径(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和偏见影响了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倾向和社会性别身份的人被对待的方式,也影响了他们所能做出的选择
学习者将能够:
► 回忆社会规范如何影响社会对于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倾向和社会性别身份者进行描述的方式(知识);
► 举例说明社会性别偏见的各种形式(知识);
► 认同平等对待所有人的重要性(态度);
► 认识到对不符合社会性别规范者持有偏见会损害他们做出选择的能力,包括关于健康的选择(知识);
► 展示如何在对待他人时不持有社会性别偏见(技能);
► 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如何影响自身的观念和社会性别偏见(技能)。
要点:社会性别平等可以促进与性行为和人生规划有关的平等决策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性关系中的社会性别平等具有哪些特征(知识);
► 列出社会性别角色如何影响与性行为、避孕措施使用和人生规划有关的决定(知识);
► 分析更加公平的社会性别角色如何促进健康的性关系(知识);
► 坚信社会性别平等是健康性关系的一部分(态度);
► 建立基于社会性别平等的关系(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及以上)
要点:社会性别不平等、社会规范和权力差异会影响性行为,并可能增加性胁迫、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的风险
学习者将能够:
► 说出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如何影响性行为,以及性胁迫、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的风险(知识);
► 认同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会影响性行为,并影响人们做出安全选择和采取安全行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获取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等(态度);
► 当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胁迫、性虐待,或社会性别暴力时,主动寻求支持或帮助他人寻求支持(技能)。
主题3: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了解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和寻求帮助的途径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并认识到它在许多场所都可能发生(如学校、家庭或公共场所)(知识);
► 了解社会性别观念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会影响我们对待他人的方式,包括歧视和暴力(知识);
► 认同所有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错误的(态度);
► 如果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经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包括在学校内或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描述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找到一个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向其诉说该遭遇(技能)。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所有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错误的,是对人权的侵犯
► 举例说明什么是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骚扰、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强奸、女性生殖器损毁/切割、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恐同暴力),并说出社会性别暴力可能发生的场所,包括学校、家庭、公共场所或网络(知识);
学习者将能够:
► 认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对人权的侵犯(态度);
► 如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经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或担心可能会遭遇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展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识别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向其诉说相关经历(技能)。
要点: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可能是暴力和歧视的根源
► 解释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如何导致欺凌、歧视、虐待和性暴力(知识);
学习者将能够:
► 解释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是源于权力和支配欲望的犯罪,并非由于一个人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性欲望(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不平等和社会性别角色刻板印象会导致性暴力(态度);
► 展示如何主张社会性别平等、反抗社会性别歧视或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任何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对人权的侵犯,无论施暴者是成年人、青少年还是权威人士
学习者将能够:
► 了解性虐待和社会性别暴力,包括来自性伴侣的暴力和强奸都是源于权力和支配的犯罪,并非由于性欲控制能力低下(知识);
► 为发现和减少社会性别暴力制定具体策略(知识);
► 认识到暴力行为的旁观者和目击者可以采取安全措施
干预暴力行为,并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响(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暴力永远是错误的,且施暴者可以是成年人、当权者或青少年(态度);
► 展示如何与预防社会性别暴力和提供社会性别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赖的成年人和服务机构取得联系(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及以上)
要点: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是有害的,如遇到这种暴力可以寻求相应的帮助
学习者将能够:
► 认识到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例如在心理层面、身体层面、性层面)(知识);
► 认识到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是错误的,并且可以摆脱这种虐待关系(态度);
► 展示在自己经历此类暴力时如何向一个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寻求支持(技能)。
要点:每个人都有责任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并公开反对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性虐待、有害行径和其他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在倡导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减少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知识);
► 意识到在公共和私人空间,包括在网络上公开反对侵犯人权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的重要性(态度);
► 倡导社会性别平等,消除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技能)。
核心概念4:暴力与安全保障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能够识别欺凌和暴力,并认识到这是错误行为,这一点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取笑、欺凌和暴力(知识);
► 明白来自家庭成员或其他成年人的欺凌和暴力是错误的,且欺凌和暴力并非受害者的过错(态度);
► 示范如何安全应对同伴间的欺凌或暴力(技能)。
要点:能够识别儿童虐待,并认识到这是错误行为,这一点十分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儿童虐待,包括性虐待和利用网络对儿童进行的性剥削(知识);
► 认同虐待儿童的行径是对儿童权利的侵犯而不是受害者的过错,这包括由相识且信赖的成年人,甚至是家庭成员对儿童的性虐待(态度);
► 示范当一个成年人试图对自己进行性虐待时,自己可以采取的行动(例如:说“不”或“走开”,并将遭遇告诉值得信赖的成年人)(技能);
► 识别父母/监护人或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示范遭受虐待时如何与这些人沟通(技能)。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性虐待、性骚扰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是有害的,在这些情况下懂得寻求帮助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性虐待(包括强奸、乱伦和网络性剥削)、性骚扰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的例子(知识);
► 明白儿童性虐待是违法的,并且有许多权威机构和相关服务能够帮助正在遭受性虐待的儿童(知识);
► 认同在遭受性虐待、性骚扰、乱伦或欺凌时,寻求支持的重要性(态度);
► 示范在知道有人正在遭受欺凌、性虐待或性骚扰时如何有效应对(技能);
► 展示在自己或认识的人受到性虐待、性骚扰、乱伦和欺凌时,如何寻求帮助(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是对人权的侵犯
学习者将能够:
► 比较和对比欺凌、情感暴力、身体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亲密伴侣暴力(知识);
► 认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轻人或权威者实施的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并非受害者的过错,并认同这些行为是对人权的侵犯(态度);
► 示范如何举报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等现象(技能);
► 示范如何向可信赖的成年人和机构寻求帮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的发生,并为幸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每个人都有责任倡导人人享有健康与福祉并且不受暴力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有效减少身体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行为的成功范例(知识);
► 体会到公开反对所有场合下(包括学校、家庭、网络和社区)的暴力和侵犯人权的行为非常重要(态度);
► 倡导创建安全环境,以鼓励每个人都能获得尊严和尊重(技能)。
核心概念7:性与性行为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人们可以通过触摸和其他亲密行为表达对他人的爱
学习者将能够:
► 说出人们对他人表达爱和关心的各种方式,包括亲吻、拥抱、触摸,或性行为(知识)。
要点:儿童应理解什么是恰当的和不恰当的触摸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恰当的触摸”和“不恰当的触摸”(知识);
► 认识到有一些触摸儿童的方式是有害的(态度);
► 展示当别人用有害的方式触摸自己时该如何处理(技能)。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人们具有性反应周期,即对(身体或精神上的)性刺激产生生理反应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男性和女性对性刺激的反应(知识);
► 了解在青春发育期,男孩和女孩会更加意识到自己对性吸引和性刺激的反应(知识);
► 解释很多男孩和女孩会在青春发育期,或更早的时候开始出现自慰行为(知识);
► 认同自慰并不会对身体或情感造成伤害,但应该在私密环境中进行(知识)。
要点:在性行为上做出明智决策很重要,包括决定是否推迟性行为
学习者将能够:
► 对推迟性行为和开始性活动的利弊做出比较或对比(知识);
► 理解禁欲是指选择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自行决定什么时候与谁发生性关系;禁欲是避免怀孕和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在内的性传播感染的最安全的方式(知识);
► 反思个人在性和人际关系问题上的决策会如何影响自己对未来的规划(态度)。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性反应周期是关于身体如何对性刺激发生反应
学习者将能够:
► 理解性刺激包含身体和心理层面的刺激,人们对性刺激有不同的反应,在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的性反应(知识);
► 认识到性反应会受到诸如疾病、压力、性虐待、药物、物质滥用和创伤等问题的影响(态度)。
要点:每一个社会、文化和时代都有关于性行为的错误观念,而了解关于性的事实很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在接触有关性行为的信息时,正确区分错误观念与事实(知识);
► 知道了解关于性的事实非常重要(态度);
► 质疑关于性行为的错误观念(技能)。
要点:对自己的性行为做出明智的决策很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认识到明智的性决策(例如有足够的知识和自信来决定是否、何时、以及与何人发生性行为)会影响个人的健康和福祉(态度);
► 认识到是否要开始性活动是个人的决定,这个决定会随时间而变化,同时该决定在任何时候都应受到尊重(态度);
► 对自己的性行为做出负责任的决策(技能)。
要点:可以通过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危害健康和福祉的性行为
学习者将能够:
► 解释有哪些方法可以帮助人们减少性行为带来的风险,实现人生规划(知识);
► 解释安全套和其他避孕措施可以降低性行为带来的风险(如艾滋病病毒感染、性传播感染或非意愿怀孕)(知识);
► 明白非插入式性行为不会导致非意愿怀孕,而且能够降低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内的性传播感染的风险,同时也能带来性愉悦(知识);
► 认识到人们可以选择减少性行为带来的风险并实现人生规划(态度);
► 做出明智的性行为决策(技能)。
要点:以金钱或商品获取性利益的性交易活动,会对一个人的健康和福祉带来风险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性交易活动(知识);
► 描述性交易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知识);
► 认识到援助交际,即亲密关系中涉及金钱或商品交易活动,会加剧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增加自身的脆弱性,限制协商安全性行为的能力(态度);
► 展示果断自信的沟通及拒绝性交易活动的技能(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性行为能带来愉悦,同时伴随着与健康和福祉相关的责任
学习者将能够:
► 总结性愉悦和性责任的关键要素(知识);
► 知道很多人在一生当中会有性接触空白期(知识);
► 解释为什么良好的沟通有助于改善性关系(知识);
► 反思社会性别规范和刻板印象如何影响人们对于性愉悦的期待和体验(知识);
► 认识到了解身体的性反应可以帮助人们认识自己的身体,并确定身体各项机能是否良好,在必要的时候寻求帮助(知识);
► 认同作为性伴侣的双方均有责任避免非意愿怀孕,以及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内的性传播感染(态度);
► 就性的需求和底线进行沟通和交流(技能)。
要点:做出性决策之前需要考虑降低风险的策略,以预防非意愿怀孕和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在内的性传播感染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风险降低策略对于预防非意愿怀孕和性传播感染的重要性,包括减少已通过分娩、性虐待或者无保护性行为等途径的性传播感染(包括艾滋病病毒)(知识);
► 了解援助交际会削弱协商安全性行为的能力(知识);
► 认识到可以通过正确的决策减少非意愿怀孕和性传播
感染,包括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态度);
► 思考并应用风险降低策略来预防非意愿怀孕,避免感染和传播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内的性传播感染(技能)。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进行与性胁迫相关的教育
幼儿园性教育中与预防和应对性胁迫相关的内容
根据《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关于性胁迫的性教育包含在与性暴力相关的教育中,主要集中在认识和保护身体的隐私部位上。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我们的身体》《奇妙的感觉》《好秘密坏秘密》三册中都涉及相关的教育内容。
《我们的身体》一册主要帮助幼儿初步认识什么是隐私部位,“女孩的生殖器官、臀部和胸部是女孩的隐私部位,男孩的生殖器官和臀部是男孩的隐私部位”。同时向幼儿强调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部位,并且不能够随意看和触碰别人的隐私部位。
《奇妙的感觉》一册主要教会幼儿识别不同的感觉,区分舒服的感觉和不舒服的感觉,并且在感觉到不舒服时要及时地表达出来,并向可信任的成年人寻求帮助。
《好秘密坏秘密》则在巩固关于身体隐私部位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教会幼儿勇敢说“不”,并且知道当自己的身体隐私受到侵犯时如何应对,该向哪些可信赖的成年人寻求帮助。这一册中还特别强调,绝对不要帮伤害自己的坏人保守秘密。
小学性教育中与预防和应对性胁迫相关的内容
小学的性教育除了讲解与保护身体隐私部位相关的内容,还可以和孩子更为坦诚地谈论“性暴力”相关的话题。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读本首次谈及保护身体隐私部位相关的话题是在二年级,而首次直接探讨性暴力相关话题则是在五年级。
二年级下册“性与健康行为”单元“身体接触”主题中讲解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教儿童坚决拒绝不舒服的身体接触,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在此基础上,“身体的隐私部位”主题主要强调了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对于儿童身体保护的重要性。这部分内容通过“哪里是身体的隐私部位”“谁可以触摸身体的隐私部位”“保护好身体的隐私部位”三个知识点的讲述,帮助学生了解身体隐私部位的准确位置;说出身体隐私部位器官名称;懂得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触摸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谁不可以触摸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保护好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寻求信任的成年人的帮助。学习这个主题,儿童可以科学认识人体的隐私部位,明白背心裤衩覆盖的部位是身体的隐私部位,是不能给别人看的。只有爸爸妈妈和医生在我们身体需要清洁和检查时,才可以触摸我们的隐私部位。如果有人要触摸你的隐私部位或者让你触摸他的隐私部位时,要坚定地说“不”,并学会及时告诉信任的成年人。
这样,当遇到性侵害事件时,儿童会运用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能积极面对风险,谨慎对待可能的侵害者,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隐私部位是不是被侵犯,是否有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来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及时提出拒绝或主动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从而减少性侵害现象造成的危害。
五年级,读本首次明确谈及性暴力相关的话题。儿童会学习如何分辨不同类型的儿童性侵害,远离儿童性侵害的危险情景,时刻保持警惕,并且掌握预防及应对儿童性侵害的方式,遇到危险时及时向可信赖的成年人求助。这些教学内容能够帮助儿童更好地理解性暴力,特别是与儿童相关的性暴力,更好地进行预防和应对。
初中性教育中与预防和应对性胁迫相关的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不再是概括性地介绍性暴力这一上位概念。在七年级的教学内容中,不同的性暴力类型被作为独立的话题进行讨论,其中就包括性胁迫,青少年会尝试探讨对于性胁迫的理解和观念,形成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思考。八年级则可以进一步探讨与许可和拒绝相关的内容,帮助青少年识别可能存在性胁迫的场景,并练习应对方式。
相关研究
性胁迫的风险因素
认为自己对性有较低的掌控性,并且缺乏抵抗非自愿性行为能力的女性,更容易受到性胁迫。受害者通常展现出以下特征:
男性也有可能成为性胁迫的受害者。年轻男性比年长的男性更可能受到性胁迫。这可能是因为年长的男性已婚或已有长期的亲密关系,所以不太可能在性胁迫的场景中受害;另外,年长的男性可能在约会关系中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强的理解能力,所以不太容易会对想要实施性胁迫的女性作出回应。
性胁迫的影响
对怀孕持负面态度
在女性受害者眼中,怀孕是男人们寻求完成的事情,却是她们想极力避免的事情。受害女性可能会认为男人是想要通过怀孕来控制她们,因而对怀孕持有负面态度。
想方设法地避孕
在部分女性受害者看来,绝育是她们在亲密关系中自主权的一种体现,因为她们可以完全不管男人们的意愿而选择停止怀孕。但由于很多女性缺少经济来源,所有避孕方法都必须成本极低,而且一旦被施害者发现,所有材料都将被销毁,并可能导致更多虐待行为,所以避孕对她们来说也是风险很大的事情。然而,考虑到避孕可以免受在育儿和经济方面潜在的困难,绝育仍然是这些妇女的最佳选择。
不诚实和否定行为
受害者往往否认情况的真相,或者即便有人提出矛盾之处,他们也会继续坚持自己的说法。他们所描述的关系中,双方都严重缺乏对对方的诚实和信任。
长期容忍以至于逐渐习惯和适应性胁迫
虽然受害者心中为性胁迫行为设置了一个底线,如果对方超过这个底线,他们可能会选择结束这段关系,但他们常常寻找各种借口,劝说自己这条线从未被逾越过。例如:“他虽然勒我,推我,绊倒我,但从不挥起拳头打我。”于是这条底线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变化,允许暴力升级。在这个过程中,受害者可能还需要为这条底线添加更多的规定和例外,以劝说自己继续适应。
关系中的负面互动增加
在遭受性胁迫后,受害者更有可能将伴侣的行为归因于负面意图,从而引发更多负面互动。
嫉妒加剧
在胁迫发生之前,嫉妒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少,但是在性胁迫之后,嫉妒开始增加。由于性胁迫的受害者报告自尊和自我价值较低,因此他们可能无法认识到自己对伴侣的吸引力在何处。在胁迫事件发生后,受害者会失去对自己和对亲密关系的信心,这可能会增加嫉妒率。此外,嫉妒的增加通常会导致伴侣的消极反应,这反过来又会增加个人的嫉妒感,从而形成嫉妒增加的恶性循环。
对当前关系的满意度没有改变
可能的一种解释是,受害者对随后的恋爱经历的期望较低,因此对当前恋爱的满意度更高。此外,在青春期,人们更可能将对关系的满意度与关系中的积极特征联系起来。因此,尽管在这段关系中,消极互动和嫉妒感可能有所增加,但积极特征方面可能缺乏变化,从而使得整体的满意度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随意约会没有减少,认真约会反而更少了
在短期内,认真约会的次数并不会明显减少,这是一个长期的约会方式变化。认真约会的减少可能与恋爱经历质量的降低有关(包括关系当中负面互动和嫉妒的增加),因此在胁迫事件发生后,受害者可能不太可能有认真的恋爱关系。性胁迫的受害者的性交频率和性伴侣数量均有所增加,这表明尽管他们约会的频率可能较低,但参与者却进行了更多的随意性行为,这预示着重新受害的风险更大。
如何应对性胁迫
性胁迫不是受害者的错。如果因为要做某些本不情愿做的事而倍感压力,请大声说出或赶紧离开。哪怕可能会面临终止一段关系或伤害对方感情的风险,也比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更好。
如果试图胁迫的人(例如老板、房东或老师)处于可以控制受害者的位置,则最好尽快安全地离开现场。如果在之后将施害者举报给相关部门,也能够阻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些可能的口头回应包括:
“如果你真的很在乎我,你会尊重我不想发生性关系的意愿。”
“我完全不欠你任何解释。”
“你一定弄错了。我不想和你发生性关系。”
受害者一定要与施害者保持清楚和直接的联系,告诉对方自己的感受和不想做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听劝告,请立刻离开。如果受害者和家人处于人身危险中,先尝试尽快远离该人;如果正身处紧急的危险状况,请马上报警。
典型案例
案件简介
2020年4月,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女生小倩(化名)举报称,2016年至2018年中旬,体育老师刘某多次以成绩胁迫时年17岁的她与其多次口交,并发生四次性关系。据小倩提供的信息,这位老师曾以挂科等要挟,强迫小倩与其见面。
小倩称去年曾向学校举报,但在刘某的哀求下心软,其中刘某给这位学生写过保证书,还发过5000元的红包,被这位学生拒收。后来,小倩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纪委部门递交实名检举信。
案件进展
4月29日上午,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就此事成立调查组,对小倩反映的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也于凌晨发布警方通报,称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如调查属实,将依法处理。
4月29日晚,山东铝业职业学院表示,经学院研究决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并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5月1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就媒体反映“女生举报山东铝业职业学院老师刘某以成绩胁迫发生性关系”一事通报最新进展。
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称,经公安机关调查,刘某涉嫌犯罪,于2020年4月30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启示
前有福州43名学生控诉20年前老师暴力体罚和骚扰女生一事,山东又曝出“老师以成绩胁迫女生发生性关系”事件。案例相继引发关注,揭开了校园师生不平等生态的冰山一角。
细究这些案例,有一个共性。即相关受害学生,基本都没有在侵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寻求帮助或者报警。要么是时隔多年后举报,要么即使在校期间有过举报,最终也因为种种原因石沉大海。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后,舆论关注了,警方介入了,学校表态了,这一切看起来非常自然,实际上个人背后所经历的“艰难”超出想象。
在又一起校园性侵害案曝出之际,公众在关注调查进展的同时,更需进一步追问,社会及学校,除了畅通举报机制,相关方面还能再多做些什么?每一个受害学生如何才能在第一时间求救并能得到及时的保护和帮助?这些都值得深思。
参考资料
Sexual coercion | womenshealth.gov.Office of Women’s Health,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 Human Services.2020-05-10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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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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