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性取向的认识逐渐增加和了解,性指向障碍的诊断目前已经不存在于精神疾病诊断及分类系统中,目前认为在人群中性取向是多样且不同的性取向是正常的,并且不同的性取向也不再是一种疾病。性指向障碍这种描述过去主要被用来描述同性恋等非异性恋群体,现在已不再作此称呼。
相关定义
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是个体对性对象和性目标的指向,包括异性恋(heterosexuality),同性恋(homosexuality)和双性恋(bisexuality)。尽管许多的研究者已经对于影响对个体性吸引力和性取向的潜在因素如基因、激素、发展、社会和文化等进行了探讨,目前仍然没有结果能够给出影响性取向或者性吸引的决定性因素。另外,美国精神病学会在2013年的一份声明中也陈述到:造成异性恋或同性恋的原因是未知的,这些因素可能是多源的,包括生物和行为根源,并且可能在不同的个体和时间的推移中发生变化。人群中一部分的个体对异性产生性的吸引力(异性恋),一部分对同性产生性的吸引力(同性恋),一部分二者都有(双性恋),性吸引可以被定义为对某个特定的人的兴趣,因为他们刺激了性欲和性。 这种经历发生的时间和方式因人而异,每个个体都有不同的偏好,而且“性”是主观的,所以个体的主观感受是评价性吸引力的标准。
临床描述
同性恋(homosexuality)的性爱指向对象是同性而非异性,即在认知、情感、行为等层面对同性持续表现性爱倾向。
1974年美国精神病学会(APA)明确指出同性恋不属于精神障碍,并将其归于“性指向障碍”。1980年,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不再将同性恋作为精神障碍的名称使用,并在时隔七年后,在DSM-Ⅲ-R的版本中完全放弃了同性恋的诊断。另一边,世界卫生组织于1990年5月17日《国际疾病分类》(ICD)将同性恋从《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中剔除,将每年5月17日定为“国际不再恐同日”。 我国2001年4月20日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在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将非常详细,明确指出同性恋并非是心理异常。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分会也在2001年将“自我认同型同性恋”从《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删除。中华精神病协会副主席陈彦方指出,同性恋并不是精神病人,我国的司法精神病学也不包括同性恋。
常见问题
1、同性恋是病吗,需要吃药治疗吗?
答: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共识,认为同性恋并不属于精神疾病。如果个体不能够接受自己的性取向,由于自己的性取向个体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并出现了焦虑、抑郁、失眠等障碍时,那么就需要向精神科及心理科医师寻求帮助,对由于无法自我接纳而产生的情绪症状进行治疗而非改变其性取向,性取向是无法改变的。
2、同性恋会得艾滋病吗?
答:需要明确的是,同性恋与艾滋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同性恋会得艾滋”是社会大众对于同性恋群体的污名化。有研究就发现19%的公众认为“进行过危险同性性行为的个体得了艾滋病是罪有应得的,并且应当被谴责”的刻板印象。社会大众的误解加上疾病本身的特殊性,使得男同性恋并患艾滋病感染者成为目前社会中最边缘化和被污名化的群体之一。这些社会带来的压力也让同性恋患艾滋病群体更易感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也承受着社会和公众施加的更多的歧视。艾滋病主要是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性传播。其中,无保护的性行为是传播该疾病的一个主要危险因素,艾滋病的性传播并不仅仅出现在同性恋群体当中,艾滋病的高风险群体是发生过无保护的性行为的个体,因此任何个体的无保护的性行为才是危险因素而非该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