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县隶于广西平果市榜圩镇,原名思林县,1934年(民国23年),思林县更名平治县,县治移广西平果市榜圩镇,划归百色行政监督区;1936年(民国25年)划归南宁行政监督区。
1939年2月,归属武鸣行政监督区。1940年,属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1942年年改属第四区;1944年暂划归第五区;1945年,又重新划归第四区;1948年属第十一区,区治武鸣。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平治县隶属武鸣人民专员公署,1951年2月21日撤销武鸣专区,平治县划归百色专区。1951年5月, 果德县、平治县合并置平果县,属百色专区。
1949年10月23日,当地中共领导的平治县独立团、八十五团一营解放了平治县城,是广西第一个解放的县城(1949年11月南下大军分数路进军广西, 11月22日解放桂林,12月4日解放南宁)。
1949年10月下旬,平治县城榜圩解放后,
中共广西省委决定在榜圩成立武鸣人民行政专员公署,下辖平治、果德、那马、隆山、都安、武鸣等6个县,专员姚冕光,是广西最早成立的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