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教育局
思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思明区教育局是思明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区教育工作和学校办学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研究制定本区教育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任期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和总结。
三、综合管理本区的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协调管理和发展社区教育。
四、具体负责学校工作的督导,开展执法情况和办学水准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工作。对整个教育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研,向区政府、上级教育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学校和办学规模,办好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统筹指导招生工作、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实践、质量把关、毕业生升学等工作,规范学校管理。
六、抓好教育教学改革,办好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全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和国防教育。综合管理少先队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工委工作。
八、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完善教研制度,健全教研网络,指导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发展教育科研。
九、统筹抓好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资格、教师职务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师资培训进修工作。
十、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方案的建议,积极筹措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负责全区校园整体规划,校舍的基建、维修,教学设备的添置和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国有教育资产,指导学校后勤财务工作,规范局、校两级的财务管理。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范围内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高等教育升学考试的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局长:许华娟,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全面工作。
副局长:肖淑芬,负责党建、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双拥、老干部、共青团工作;负责公民办学前教育,负责民办教育(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成人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分管组织人事科、教育二科、社区教育服务中心、关工委、退教协工作。
副局长:陈华强,负责事业规划、学校建设、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环保等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含网络安全)、综治、维稳及城管工作。分管计财科、安保科、教育事务中心、教育工会、学生资助中心。
副局长:王晓勇,负责公民办中小学教育、教科研、语言文字、特殊教育和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学校卫生、体育(竞技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督导评估等工作;负责学校德育和法治教育、妇女儿童工作。分管教育一科、德育科、进修学校、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青少年宫、招生考试中心、青少年体校、教育学会。
副局长(挂职):叶彦,负责效能建设、保密工作、外事工作,协助分管艺术、校外教育(竞技体育)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
思明区教育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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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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