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素质,是法律人才必须具备的思想素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宗旨。第二,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第三,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第四,认同职业伦理、恪守
法律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每一位成员,无论其从事的具体法律事务有何不同,都应当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法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体社会成员认同、崇尚和信仰法律是法治生成和成熟不可缺少的精神文化基础,而法律人才对法律是否尊敬和崇奉对民众的铁律情感和态度有着巨大的影响,吉接影响民众能否认同和信仰法律,因而更为关键。法律职业伦理包含崇尚法律真实、崇尚程序公正和来尚自律精神等方面。它既是标示法律职业之特殊性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法律职业良好地位和形象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