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论
哲学术语
必然论(doctrine of neeessity)是指西方哲学关于必然性的理论。古希腊哲学家对必然这个哲学范畴有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巴门尼德把必然理解为支配万物的那种力量,认为天是由于必然性产生出来,并受到必然性的支配。德漠克里特“注重必然性”,最早对必然作出唯物主义机械论的解释,认为万物的本原是原子(存在)和虚空(非存在),原子在整个宇宙中由于一种涡漩运动而永恒运动着,”一切都遵循必然性而产生”。但他排除了偶然性,错误地否定了偶然性的客观性,势必导致宿命论。
认为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变化都是必然的、合乎规律发展的结果。它或者否认偶然性的存在;或者把偶然性说成是由于人们对事物的无知所产生的主观观念;或者把偶然性归结为必然性。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荷兰斯宾诺莎、法国霍尔巴赫等都否认偶然性的存在,认为偶然性的观点来源于人们对规律的无知。
这种理论由于否认偶然性,发展到极端就导致宿命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7-19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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