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盐务管理局
德清县政府部门
德清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接受
湖州市盐务管理局
指导。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运销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班子
刘琦:德清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德清县盐业公司副经理。
德清县盐业公司
德清县盐业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为
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现有员工39人。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1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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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领导班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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