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统计局是德州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币、区)、各部门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负责人;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省统计局划拨的统计事业经费。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承办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的有关工作。
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统计执法监督科
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
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综合核算科
负责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
拟订全市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对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
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统计新闻宣传工作。
指导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能源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
建立全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贸易外经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
研究制定服务业统计制度以及实施方法。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进行统计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与社会科技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
组织实施全市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进行统计分析。
现任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波
副局长:杜昌春
党组成员:殷庆柱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孟才
局长:张建军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