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关税同盟是德国和奥地利以统一关税的名义建立的经济同盟。1931年3月19日,双方在维也纳签订《奥地利和德国关于统一规定关税制度的议定书》 。其中规定取消双方关税边界,两国间货物交换均不征收任何进出口税,并共同制定统一关税法、协商一致税率。这是德奥合并的严重步骤。
1931年9月5日海牙国际仲裁法院宣布德奥建立关税同盟违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签订的 《圣日耳曼和约》 中关于德奥两国禁止合并和1922年10月签订的 《日内瓦议定书》关于德奥两国不准建立经济联盟的规定。在国际舆论压力下,德、奥两国政府早在此以前两天 (即9月3日) ,就被迫发表声明,放弃关税同盟协定。但德奥合并运动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