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原街道,是山东省德州市
平原县下属街道。地处平原县东北部,东与
王凤楼镇接壤,南与经济开发区为邻,西连
三唐乡,北与德州市
陵城区相邻。
建制沿革
2020年8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对平原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平原县坊子乡,将平原县龙门街道所辖的王通村等29个村与原
坊子乡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德原街道。
德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平原县桃园北大道1697号。
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8月,德原街道现有92个村(社区)。
地理境域
交通
德原街道有京沪高铁、
京台高速、G
340国道东子线、315省道和连接德州经济开发区的幸福大道过境。
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
1、负责公文编撰、上报下发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做好上级及相关单位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传阅、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
2、当好领导的助手,负责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内动态,及时、准确的为领导提供相关材料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搞好到我街道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接待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4、负责做好机关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及完成相关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及后勤管理工作;
6、协助街道党工委指导辖区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对外新闻发布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二)党建办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党委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城建办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全镇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农房进行管理,组织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4、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
5、负责全镇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6、负责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向上级城建部门申报危旧房屋的维修和其他报表。
(四)水利站
1、对农村水利政策和法规进行宣传;
2、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规划、勘测及设计等工作;
3、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利技术开发;
4、负责对水库、水塘、河道、沟渠等水利设施的日常检查;
5、防汛值班,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五)文化站
1、认真落实十九大精神,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宣传新时期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2、利用文化阵地和文艺形式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3、集广播、文化、体育为一体,利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站的现有设施,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帮助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辅导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5、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
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娱乐活动和组织指导工作。
(六)民政办
1、负责老年、孤儿、五保户及敬老院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
4、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发现偷埋土葬现象及时配合区殡仪馆做好起尸火化工作;为丧户及时提供殡葬车辆等相关服务工作。
(七)社保所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办理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
3、负责再就业援助工作;
4、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支取。
(八)安监办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3、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九)招商办
1、负责掌握汇总辖区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
2、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协助各社区、村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工作;
3、协助项目村完成项目报建、报批、各种建设手续办理等工作。
(十)统计站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依法行使统计职权,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实现统计数据的“快、精、准”;
2、及时、准确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抽样调查工作;
3、搜集、整理、汇总和管理好本镇的各项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4、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积极向镇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统计分析资料,当好参谋和助手。
(十一)计生站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3、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
4、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5、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艾滋病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栏并指导所属各村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公开栏。
(十二)综治办
1、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精心组织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全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经常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制定辖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
3、组织协调深化严打整治斗争,提高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建立健全全面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整体配合和工作协调;
4、推进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理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治安防范整体水平;
5、深化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防范控制、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工作,从根本上防范邪教的滋生;
6、及时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十三)经管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
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组织实施;
3、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依法鉴证承包合同,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
4、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负责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与仲裁;
5、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村税费改革工作的相关职责。
(十四)司法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
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财政所
1、按照财政职能,参与全乡宏观经济决策,对国民经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实施提供财政依据;
2、主持财政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编报,并向党委、政府、人大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汇报阶段性财政工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年终总结;
4、搞好全所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5、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努力完成财政收支任务,搞好预算管理,对用款单位实施财政监督。
(十六)国土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
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村公开设施、公益事业性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机构领导
德原街道党工委书记:林春冉
德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兴洲
德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