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协会
全国性社团组织
微电影协会,社团组织,兴起带动了很多革命性产业,中国第一家微电影协会 诞生在中国科技城--绵阳绵阳微电影协会),绵阳也被媒体誉为“微电影协会”发源地,“微电影协会”概念版权2015年通过国家版权局认可,姜联被媒体誉为中国“微电影协会”第一人。在绵阳微电影协会影响下,各地相继出现了微电影协会组织,微电影行业发展势头猛不可当,在北京、天津、深圳、郑州、重庆、太原、广东、江苏、西安等地都有微电影协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微电影艺术规律,推动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本会积极加强微电影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发展我国微影事业;积极推进微电影创新,表彰奖励优秀微电影工作者和微电影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微电影人才。
作品介绍
微电影协会是姜联先生于2010年提出“微电影协会”概念,创立中国首家微电影行业协会,即后来闻名网络的“绵阳微电影协会”,绵阳也因此成为“微电影协会”的发源地,继而在网络掀起了一片“微电影协会”之风,接着在全国各地也相继成立了“微电影协会”。2015年4月21日通过国家版权局的审核,微电影协会版权为姜联先生唯一持有人并被媒体誉为中国“微电影协会”第一人。
著作权人
姜联,(Alliance · Action Cut,1991年1月19日— )四川绵阳人,网络知名导演、编剧、电影监制以及电影制作人。
协会简介
第一条 中国第一家微电影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全国各民族微电影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社团组织,是 繁荣发展中国微电影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和引导微电影工作者和微电影爱好者解放思想,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微电影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微电影艺术规律,推动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
第四条 本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五条 本会最终目的是为微电影工作者在人才、资金、项目合作等全方面提供交流与互助平台。
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对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微电影创作、微电影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协会成立现场
第二条 本会积极加强微电影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发展我国微电影事业;积极推进微电影创新,表彰奖励优秀微电影工作者和微电影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微电影人才。
第三条 本会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微电影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五条 本会重视专业微电影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中国微电影金像奖项评选,全国微电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微电影艺术展览,中国微电影艺术节,中国国际微电影艺术节和其他形式的微电影拍摄、展览、比赛、评奖和传播活动;支持群众性微电影活动,促进微电影技术和艺术的普及,满足人民群众对微电影艺术的精神需求,为社会培养微电影人才。
第六条 本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积极发展微电影产业,努力增强本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微电影事业的繁荣。
微博记录生活微电影拍摄精彩
第七条 本会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微电影及微电影团体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发展与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微电影及微电影团体的友谊,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推动中华微电影文化走向世界,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贡献。
会员权利
第一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微电影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微电影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全国性行业微电影协会和各微电影工作室、制作团队、其他微电影组织提出申请,在按照有关条例履行审批程序后,也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二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本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介绍其会员加入本会,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按期交纳会费,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凡年满十八周岁、赞成本会章程、在微电影领域取得一定成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本会会员在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活动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有退会的自由。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按期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五条 本会可依据会员的成就、贡献和资历,对会员授予相应的名衔。第十七条 对为我国微电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各界人士,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免交会费,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本会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经本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降低名衔、暂停会籍、直至开除会籍的处分。
组织权利
第十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三、 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理事会;
五、 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相关单位推选和本会特邀产生。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照商定名额分别提名,团体会员单位可推举一名驻会负责人为理事候选人;理事会中的团体会员驻会负责人,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驻会负责人职务后,则该团体会员应推举新任驻会负责人接任理事,报经本会主席团批准。 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为行使其权力。
理事会的职权为:
一、 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主席、副主席;
三、 决定相关重大事项。理事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代为行使其权力。
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驻会的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的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二条 本会可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名誉主席和顾问不兼任理事。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国家补助;
二、 会员会费;
三、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本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附则编辑
第二十五条 中国第一家微电影协会简称“中国第一微协”。中国第一家微电影协会英文全称是
Chinese micro Film Association,缩写为CMFA。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首都北京。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第一家微电影协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筹备会议讨论通过实施。
中国第一家微电影协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19:06
目录
概述
作品介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