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义时,定义概念不能直接或间接用被定义概念来说明,违反这条规则,就犯了同语反复即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定义概念是用来说明被定义概念的,如果定义概念又要靠被定义概念来说明,就等于用被定义概念来说明被定义概念,当然起不到下定义的作用。如,“工业是生产工业品的社会生产部门”。“作家就是参加作家协会的人”。
循环定义(circular definition)亦称“同语反复”。在下定义时,定义项直接地或间接地包括了被定义项所犯的一种逻辑错误。循环定义有两种情形:一种是,
定义项直接地包括了被定义项。例如, “民主主义者就是信仰民主主义的人”。在这个定义的定义项“信仰民主主义的人”中,就直接地包括了被定义项“民主主义者”。另一种是,定义项间接地包括了被定义项。例如,“生命是有机体的新陈代谢”。在这个定义中,定义项包含了“有机体”这个概念。而“有机体”这个概念,又需要用生命来说明。因此,这个定义的定义项间接地包括了被定义项,实际上并不能使人们了解生命的本质属性。定义项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的错误,是比较少的。但是,定义项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的错误,是人们常犯的。尤其是在论证过程比较长的情况下,人们更容易犯循环定义的错误。例如,先用b去定义a,然后又用c去定义b,最后又用a去定义c。这样的循环定义,一般地也是不易发现的。也有一种说法是“同语反复”指定义项中直接含有被定义项,“循环定义”指定义项中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
(1) “成直角的两条直线叫做互相垂直”,而问到什么是直角时,又说“角的两边所在直线互相垂直时,这个角称为直角”。这种错误的比较隐蔽的情况是:先用b概念去定义a概念,然后又用c概念去定义b概念,最后又用a去定义c。错误构成的另一种形式,是自己来定义自己,尽管是以另外的一种方式表达的,例如,“互相类似的图形叫做相似形”、“一组对象的全体称为集合”,这样的“定义”是什么也没有定义。
(2)如“生命就是有机体的新陈代谢。”在这个定义中, 定义项中包含了 “有机体” 这个概念, 要回答什么是 “有机体”, 又需要用 “生命”来回答, 因此上面的定义并不能使人们了解 “生命” 的本质属性。 正确的解释应该将 “有机体” 换成 “生物体内蛋白质”。
(3)如“逻辑学是研究逻辑的科学”,它的定义项里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这种循环定义就是同语反复。定义项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造成的循环定义的错误,又称恶性循环。这表现在两个以至两个以上互相联系的定义中。如在提出定义“理性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神经活动”之后,又提出“高级神经活动是人的理性活动”这一定义,这两个定义便构成恶性循环。
定义的方法:给概念下定义最常用的方法是“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用公式可表示为: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例如定义“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中,”人”是被定义概念,“动物”是邻近的属概念,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是种差,所谓“种差”,即被定义概念与其所在的属中的其他种概念之间的本质差别。如前例定义中的种差,就把“人”与“动物”中的其他种类作了本质的区分。由于种差的内容可以是事物的性质、发生过程、与他事物的关系、功能等,相应地,“属加种差”定义可进一步分为性质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功能定义等等。 ·
定义的规则:指普通逻辑对定义的基本要求。其内容为:①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相等。②定义项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③定义一般应用肯定形式和正概念。④定义项中不能有含混的概念或语词,不能用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