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拼音:dé、děi、de)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由又和贝组合而成,表示用手拿贝,意指有所收获。后增加“彳”旁,表示行走时有所得。“得”本义是获得、取得,引申为得意。“得”作为助动词,表示许可。“得”还可以表示需要、应该、必须等,读děi。
文字源流
会意字。从物质的层面来讲,人们所能得到的东西,无外乎钱财和货物,即“财物”。而货币,也就是金钱,即为“财物”的代表。所以得到金钱,就是有所得。先民在造“得”字时,就是以这个思路入手的。在商代金文中(图2),“得”字右下方是一只手(“
又”)的象形,左上方是个贝壳的象形,即“贝”字——贝壳在古时曾用做货币,所以就是金钱的代表。手持金钱,即为“得到”“获得”。商代甲骨文中的“得”字,是在商金文字形的基础上增加了“彳”,即“行”字的一半,为一个路口的象形,代表道路;汉字中由“彳”作意符的字多与行动有关;这一字形大概表示外出劳动或工作有所得,从而将“得到”之义表达得更为具体。据此,许慎才会在《说文解字》中说:“得,行有所得也。”至秦代的小篆阶段,由于字形上的相像,“贝”被写成了“见”(图10),而“又(手)”被写成了“寸”(“又”字下面添一横)。以此为基础,经过汉代的隶变和楷化,“得”字逐渐笔画化,成为现代的“得”。
从最早的字形分析来看,“得”字的本义是得到、获得,与“失”意思相反。细分析起来,“得”的意思十分丰富。《诗经·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这“得”字是求取淑女。《论语·季氏》:“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此“得”,表示贪得,今有成语“贪得无厌”。而“二三得六,三三得九”,“得”字表示演算产生的结果。如此等等,虽“得”字均有获得之义,但又有许多区别。“得”的对象不仅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精神方面的东西,如得意、得志、得色、得性、得神、得人心,等等。
“得”古代是入声字,现代北京话中dé是文读音,děi是白读音,二者已发展为两个词。所以读dé的也有用于口语的,但读děi都带北京口语色彩。
详细释义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二】【彳部】多則切(dé)
行有所得也。从彳㝵聲。
䙷,古文省彳。
说文解字注
“行有所㝵也”注:㝵,各本作得,誤,今正。見部曰:䙷,取也。行而有所取,是曰得也。《左傳》曰:“凡獲器用曰得。”
“从彳,䙷聲”注:多則切,一部。
“古文省彳”注:按,此字已見於見部,與得並爲小篆,義亦少異。
康熙字典
【寅集下】【彳部】 得
古文:𢔶、䙷、𢔨
《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並音德。《説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彳”窄“㝵”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㝵”低.“彳”,第而、三笔撇、竖相接于横中线。“旦”居右上格,首笔竖在竖中线,末笔横短,在横中线;“寸”,“横笔长,从“彳”侧起笔末笔点在竖中线。
书法欣赏
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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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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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音汇集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 、《汉语方音字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