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组成部门,是全县公安系统内
人民警察的领导、指导机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
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四)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徐闻境内居留、放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
(八)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九)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十)组织实施对来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县在本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本县公安机关对外的警务联络、交往和协作。
(十四)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叶就负责队伍思想政治和管理教育工作,分管政工室、指挥中心、网络警察大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成荣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警察大队、徐闻检查站、和安派出所、锦和派出所、新寮派出所、外罗边防派出所,联系森林公安分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施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边防大队、城南派出所、海安派出所、海滨派出所、五里派出所、五里边防派出所、海安边防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益东分管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消防大队、迈陈派出所、角尾派出所、西连派出所、角尾边防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宗波分管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强制隔离戒毒所(含治安拘留所)、看守所、武警中队、曲界派出所、下桥派出所、南华派出所、海鸥派出所、五一派出所、勇土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林建云分管驻局纪检组、监督室、龙塘派出所、前山派出所、下洋派出所、红星派出所、友好派出所、山海边防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谭国平协助政委分管政工室,分管城东派出所、徐城派出所、城北派出所。
备注:局各分管领导因事不在家时相替分管工作的安排:谢成荣—吴宗波,施政—林建云,林益东—谭国平。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指挥中心(副科级)和9个职能股、室: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党团、老干、文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人事、妇女和计生工作。内设人事股、组教股、宣传股3个股,均为正股级。
(二)指挥中心(副科级)
协调、指挥处置紧急事务和突发案(事)件;规划、管理110报警系统建设;承办本局重要会议的会务、材料工作,掌握公安业务和通讯工作信息并调研分析,起草局综合性文件;承办局业务统计、机要通信、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内设指挥调度股、秘书股、信访股3个股,均为正股级。
(三)监察室(与纪委合署)
负责监察、纪检和审计监督工作;承办对违纪民警的查处工作;分析、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新动态,提出对策;开展党纪党风教育,纠正不正之风;承办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的工作任务。
(四)督察股(挂警务督察队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管理本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
(五)法制股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公安执法活动:承办劳教、少管案件的审批;管理、指导行政、刑事强制措施的使用、解除、延期工作;负责、指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指导、协调全局各部门执行赔偿法工作。
(六)出入境管理股
负责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承办公民因私出国和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外国人入境管理工作。
(七)治安管理股
主管、指导属下单位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处置重大治安紧急事件和群众性事件;负责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特种行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指导、参与查处黄、赌、毒等“七害”案件工作;规划、指导、落实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负责管理保安行业;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信息通信股
负责全局通讯工作:管理通讯器材,做好通讯器材的维修和保养;负责规划、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有(无)线通讯和机要通讯系统建设;负责指导公安局各部门应用、维护计算机管理系统;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相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
(九)户政股
负责人口统计、规划,指导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负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
(十)装备财务股
管理上级核拨的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局机关车辆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负责全局装备物资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农村治安股
负责防范、处置、查处农村宗族械斗和群众性治安纠纷,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组织查处农村治安案件。
直属行政单位
设置直属大队5个,派出所18个,看守所2个,治安拘留所 1个,戒毒所1个。
(一)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
主管、指导刑事侦察工作,组织、协调、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侦破;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报信息;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规划、指导、落实刑事侦察技术建设;管理、指导禁毒、反黑工作:承担对外刑事侦察警务联络、交往和协作。内设1个政秘股和5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二)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管理、指导巡警工作,维护社会的动态治安秩序;制订巡警、防暴管理制度;指导、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处置大型群众纠纷、械斗、上访、请愿、闹事等重大突发事件;管理、指导巡警、防暴队正规化建设和骨干培训工作。内设1个政秘股和5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三)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
指导、监督和负责道路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实施。内设政秘股、交管股、车管股、培训股4个股和6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况;承办查处发生在本县的经济案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信息,制定防范和打击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和其他事项。内设1个政秘股3个中队,均为副股级机构。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搜集、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活动的案(事)件;在宗教、民族和特殊领域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秘侦工作和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内设1个政秘股3个中队,均为副股级机构。
(六)第一看守所
依法收押犯罪嫌疑人,确保监所安全;管教收押人员,促其服管服教;配合办案单位做好取证工作。
(七)第二看守所
依法收押犯罪嫌疑人,确保监所安全;管教收押人员,促其服管服教;配合办案单位做好取证工作。
(八)治安拘留所
依法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人员,进行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改造;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促其服管,促其转化。
(九)强制戒毒所
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工作;组织戒毒人员进行适度劳动,改造身心;负责对住所强制戒毒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教育;配合公安机关帮助患有毒瘾的违法犯罪者脱毒,然后转送刑拘、逮捕或劳教等。
(十)徐城派出所(副科级)
负责侦破、查处徐城辖区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常住、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的管理;查处黄、赌、毒等七害案件;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徐城刑警中队(股级)。
徐城刑警中队:负责徐城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破。
(十一)城南派出所(副科级),其职能同上。
(十二)城北派出所(副科级),其职能同上。
(十三)海安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十四)五里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十五)下桥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十六)大黄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十七)迈陈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十八)西连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十九)角尾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龙塘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一)前山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二)曲界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三)下洋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四)锦和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五)和安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六)新寮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二十七)大井派出所,其职能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