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男,汉族,1951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69.04—1971.12,吉林省汪清县插队知青,随后在汪清县食品厂、罗子沟公社、县工业局工作
1977.03—1981.03,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学习
1980.03—1991.12,历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1.12—1992.11,挂职任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
1992.11—1993.10,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兼任深圳市地质局局长
1993.10—2000.12,起历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
2000.12—2007.04,国务院副秘书长(2007.06被免去国务院副秘书长职务)、机关党组成员
2007.04—2013.03,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至2013.03)
2013.03—2017.0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2—2018.03,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18.03—2023.0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17年2月28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决定:增补徐绍史为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