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枫
江苏常州派出所副所长
徐枫,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长,因在2010年10月3日晚对一涉黑团伙实施抓的过程中,在面部、嘴角被砍伤的危急情况下仍顽强坚持战斗而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坚持战斗
2010年10月3日晚,常州市戚墅堰警方决定对以曾独为首的枪赌毒“合流”的黑恶势力团伙进行抓捕,街道派出所副所长徐枫也参与了此次抓捕行动。
晚上9点多,警方在曾独居所的一楼与二楼的楼梯间与犯罪嫌疑人相遇,徐枫最先扑向带枪的曾独,在抓捕过程中,徐枫嘴角先挨了一刀,但他浑然不觉,接着左脸接着又被砍一刀,可仍不后退。直到与战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徐枫才感觉到左脸热乎乎的,左眼视线开始模糊,涌出的鲜血一滴滴掉在胸前和自己手上。
医院救治
徐枫被连夜送往医院急救。途中,他不顾剧痛,反复问战友:“枪缴到没有,人全抓到了吗?”当得知曾独的手枪已被缴获时,才安心住进医院,两处刀口共缝了20针。当天深夜,得知徐枫受伤,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赶到医院慰问。
徐枫最长的刀口是沿着左额头,向下直达左鼻骨。这处长达9.1厘米的刀伤深及骨头,造成颅骨骨折和鼻孔撕裂。万幸的是,刀锋擦着左眼的眼角划过,如果稍微偏上一两毫米,左眼就可能保不住了。
徐枫表示:“看到王风(犯罪嫌疑人)拿刀冲下楼梯,我就去追,他回头砍了我一刀,当时神经极度紧张,我没感觉,第二刀起初也没在意,摁住王风才感到脸热乎乎的。好在血没白流,枪缴了,人也抓全了。”
受到表彰
2010年11月23日,江苏省公安厅决定给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长徐枫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表彰全文如下:
关于给徐枫同志记个人一等功的命令
苏公厅﹝2010﹞674号
2010年10月3日晚9时,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长徐枫同志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战友对一涉黑团伙实施抓捕。在制服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徐枫同志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奋力抓捕一名持刀歹徒,在面部、嘴角被砍伤的危急情况下仍顽强坚持战斗,直至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为世博安保和十七届省运会安保工作作出了贡献。徐枫同志不怕牺牲、勇斗歹徒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人民公安报》、《新华日报》、《新浪》、《搜狐》等媒体和网站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规定,特命令:给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长徐枫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最新修订时间:2019-10-1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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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坚持战斗
医院救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