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夏考入上海国立暨南大学附中,入学不久,发生了日寇侵占东北三省的“九·一八”事变和上海军民“一·二八”
淞沪抗战事件。在这国难当头,他先后参加了“互济会”、“世界语研究会”、“社会科学研究会”等进步学生组织,并在街头写抗战标语,投掷革命传单及捐款救济狱中“爱国囚犯”等活动。
1937年“七·七”
卢沟桥事变后,任晋城中心区干事、长治县牺盟会特派员、屯留县特派员、战地委员会主任委员、屯留县县长等职,负责筹粮筹款和进行抗日游击活动。
1940年至1945年,他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历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税务总局秘书、检查科长、第五分局局长、工商管理第五分局局长、磁武工商局长、第六分局局长、第七分局局长,工商总局工商科长等职。
解放战争期间,他先后担任辽宁省政府财政厅特派员、辽西行署实业处秘书主任兼延边贸易局局长、吉林省贸易总局副局长兼吉北分局局长、吉林市工商局局长等职。
1949年8月南下湖南省后,历任省贸易处长,省商业厅厅长,中共湖南省委委员,省财委副主任兼省商业厅厅长,省计委副主任、主任,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兼视察委员会主任,省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副组长、47军两支办省革筹生产指挥组副主任,省革委会副主任,省财办副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