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组织、承办全局综合性会议并督促检查决议事项的落实;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政务信息公开、外事接待、安全保卫及应急、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机关创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停车场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起草我市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的发展规划,牵头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年度建设和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停车场的行政管理,依法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道路(含分车带绿篱、两侧绿化区域)、广场的绿化管理。
(四)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停车场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环境卫生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建设中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参与新建道路、住宅小区、临街建筑物、市场设置及建设的方案论证、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区固定停车场点的规范设置,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的审批。
(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
(六)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察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等城市建设及运维类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牵头负责垃圾处理费、户外广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等的征收、监管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内部审计监督。
(八)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停车场和城市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审慎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 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安全、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监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依法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行政审批处。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六)执法管理处。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承担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对执法队伍管理工作目标、队容风纪、行风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组织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规行为;承担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投诉和举报问题的受理;承担对县(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指导。
(七)市容管理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城市市容和停车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市容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拟订城市容貌标准;督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承担市区市容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承担市区道路、停(洗)车场点容貌秩序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乡镇容貌秩序管理工作。
(八)户外广告管理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车船体及各类商业户外广告的市场化运作和公益广告发布工作;承担户外广告(店招)附属照明设施的规范设置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督促查处各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和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考评工作;承担指导县(市)区户外广告(店招)的管理工作。
(九)环境卫生管理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和市区道路保洁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承担环卫行业理论研究;研究拟订全市环卫行业作业规范、标准;承担城市生活垃圾(粪便)、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餐厨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市区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的政策、方案;指导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道路设施管理处。承担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大、中修工程计划及抢险维修工作;协调处理道路及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组织道路及相关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承担道路及设施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承担道路及设施工程的技术监管和定额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城市道路(含分车带绿篱、两侧绿化区域)、广场的绿化管理。
(十一)科技信息处。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停车场和城市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一号
邮政编码:221018
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 (非夏季)
          9:00--12:00       14:00--17:30 (夏季)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徐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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