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九思(1495—1580年),字子慎,江西
贵溪人,为明朝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五世臣。
嘉靖十五年(1536年),徐九思年届四十,初任
句容县(今属江苏)知县。当时官场积弊难清,贿赂横行,贪风尤盛,欺民的污吏姑息枉法,受害的百姓却持冤难鸣。徐九思勤于政务,执法严明,虽一生官职不高,但刚正廉洁,爱民如子。
徐九思,江西
贵溪人。明朝嘉靖年间任
句容县知县。初任之时,办理政务谨慎小心,以致被误认为不能胜任。不久,一名小吏将空白文牒藏于袖中,意图盗用官印,徐九思及时揭发其奸行,依法惩处。郡中官吏叩头求情,徐九思严词拒绝,自此官府内外肃然敬畏。
徐九思在办理政务时,对于孤贫弱势者特别施以恩惠,而对地方豪强与奸猾之徒则格外严厉。案件审理过程中,即使对有罪者施以杖刑,也绝不超过十下。征收赋税时,预先限定缴纳日期,逾期未交者,仅命乡里耆老拘押,无差役敢借此至乡村扰民勒索。县境西大道长七十里,道路泥土堆积厚达三尺,逢雨雪天气,泥泞没膝难行。徐九思节约公费,筹措石材修筑道路,大大方便了往来行人。
当时朝廷多次派遣宦官前往
茅山祭祀,百姓不胜其苦。徐九思查阅旧籍,发现府库中长期积存祭祀金钱,遂请求调用以供补助开支,从此百姓得以免受摊派之苦。后来发生歉收,粮价暴涨,巡抚发放数百石官仓粮食,拟以平价出售所得钱钞归还官府。徐九思认为,能购买平价粮者多为富裕豪强,贫民即使平价亦难以负担。遂将半数粮食以时价出售所得上缴官府,剩余则熬粥赈济灾民。粥食充裕时,又允许贫民量力带回食用;居住偏远山区者,则可就近向富户借粮,由官府稍后偿还。大量百姓因此得以存活。徐九思曾言,纵使天子施行大恩,亦不能使天下人人免除租税。所谓特恩免赋,不过是权衡缓急而已。
后来徐九思与应天府尹
丁汝夔产生矛盾,被巡抚弹劾,但吏部尚书
熊浃知其贤能,特予留任。九年后,徐九思升迁为工部主事,历任郎中,负责治理张秋河道。当时漕河与黄河相近而不相通,致使漕河水位上涨,溢出泛滥,毁坏农田。徐九思建议在沙湾修建减水桥,使两河相连,水量充盈时可由此宣泄入海,防止水患;水量较少时,又能适当蓄水而不致干涸。工程完工后,利民长久。
当时工部尚书
赵文华赴东南检阅军队,途经张秋河,徐九思未亲自迎接,仅派一名下属持文书拜谒,赵文华为此恼怒而离去。徐九思旋即升迁为
高州知府,
赵文华返回京师后与吏部尚书
吴鹏合谋报复,以徐九思年迈为由迫其致仕退休。句容百姓感念其恩德,在茅山为他建祠供奉。
徐九思致仕后,在家赋闲二十二年,享年八十五岁,临终之际举手告别,说:“
茅山迎我。”言毕辞世。其子徐真明另有传记。
据清乾隆《句容县志》记载,徐九思任职
句容期间,曾经在墙壁上画一白菜图,并表示: 身为百姓的父母官,不可以不知道百姓饥饿的滋味;对待我的百姓就如同自己的孩子,决不能让他们面有饥色。后来,这棵画在墙壁上的白菜被后任官员刻于坚石之上,移置县堂之西。徐九思“画菜辅官”的事迹在句容留下深远的影响,以至于在他离任80年之后,句容人
笪继良在出任江西铅山县知县后,也效仿徐九思,在县衙显目处立石碑,上刻白菜一棵,并题词:“为民父母不可不知此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与句容具衙的那块碑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