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转资产价值
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
一般账务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原材料
贷:待转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
(2)年度终了,结转“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
借:待转资产价值(账面余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
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纳所得税的
借:待转资产价值(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扣除本期应交所得税的差额)
相关变更
根据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新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小企业准则在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实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8 16:40
目录
概述
一般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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