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经常设有“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这两个明细科目
发现盘盈时: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应缴预算款。
发现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报经批准作为经费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发现盘盈时: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报经批准减少当期支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经费支出。
发现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材料。
报经批准增加当期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以上对于流动资产的清查处理方法清晰地反映了清查盘点与报批结果之间的衔接,特别是现金的盘点,使用该方法可以避免使用“暂存款”和“暂付款”这两个科目,规范了科目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