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冲基建支出是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待冲销的已转至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主要内容包括:待冲销的交付使用财产、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和应核销其他支出。它是为了满足会计处理的下列要求而形成的一种结算资金占用:(1) 发生各项基建支出时,能通知生产、使用单位及时转帐,便于分清建设单位、生产使用单位之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2) 必须保留“交付使用财产”、“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四个帐户的年末余额,以便在
资金平衡表中完整地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各项建设资金。(3) 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同基本建设拨款完成的各项建成资金,在会计处理上必须保持一致,都在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冲转,以便全面反映这两种资金所完成支出的全部数额。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应设置“待冲基建支出”帐户核算,它是实行投资借款建设单位的专用备抵帐户。贷方登记转知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财产,转出投资,应核销基建支出; 借方登记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冲销的交付使用财产、转出投资资金、应核销其他支出,余额表示已转知生产单位而尚未冲销的各项基建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