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购结合
中国国家粮食部门工作原则
征购结合是中国国家粮食部门征购和管理粮食工作中的一项原则。是征收公粮和购买余粮互相结合,共同完成的简称。
原则
中国国家粮食部门征购和管理粮食工作中的一项原则。征收公粮和购买余粮互相结合,共同完成的简称。
征购结合有两方面的内容:①在确定征粮和购粮数量时要互相结合;②在征购入库时要互相结合、有秩序地进行。
区别内容
征粮和购粮都是农民剩余粮食的一部分,征粮数量大,购粮数量就小些;征粮数量小,购粮数量就大些;完成缴纳征粮任务后没有多余粮食的农民,不再对其确定购粮任务;对虽有剩余粮食而没有征粮任务的农民,则应根据其剩余粮食情况,确定购粮数量。互相结合确定的征购粮数量,才符合农民的实际粮食状况。
在安排粮食入库时也要征购结合。征粮和购粮是在粮食收获后的同一期间进行。所以对粮食品种、入库时间、运力等要全面计划和恰当安排,使其先后有序,互不影响,顺利入库。
棉花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的集中产区,农业税征收这些经济作物产品同样遵守征购结合的原则。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4 14:19
目录
概述
原则
区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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